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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护理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护理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市**区狮山镇桂丹路112****医院公交枢纽)首层101号、102号、四层401号、402号、403号、五层、六层、七层701-706号商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医疗服务,项目一期验收范围为设床位200张,门诊部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等,设计就诊人数约为30人次/日,每年就诊人数约10950人。门诊8小时/天,住院为24小时服务。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及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静川
联系电话:130****24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