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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基地核心区粗芦岛大道沿线路口红绿灯项目已由告知单GZ****10148Z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由**(连****基地相关经费列支,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万河****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县粗芦岛;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63484元,下浮12%,发包价为58386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信号控制机、配电箱、非机动车灯、橡胶减速枕、网络链路费用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66348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不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cn:17070) ”,确认投标报名及下载相关资料。标书代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标书代写
户名:连****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20****57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6年 09月 04 日10时 00 分(**时间),开标地点设在**县阳光交易平台开标室一(**省**市**县****广场 2#楼 5 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摇号活动;标书代写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镇**东路12-1号,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0591-****9383,传真:/联系人: 官工
招标代理机构:万河****公司
地址:**省**市**区杨**路118号宏杨**1栋18楼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7****1007,传真:/联系人: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