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平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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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6 17: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321 传真:0596-****321

通讯地址:**市水仙大街100****中心3楼D****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科技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省**市平**山格镇

****

******公司

**道路总长约1.35千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北起白铜大道北侧桩号K2+700处,终点止于高际溪大桥桩号K4+050处(高际溪大桥已施工)。主要有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工程。

1.废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人员食宿分散租住在附近民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现有的污水系统;临时堆土场外围设置排水土沟,排水经沉砂池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以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路线经过改渠段,先挖纵横沟把水排干,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到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沉淀,随着其他施工废水回用。2.废气治理设施:施工期道路施工时配备洒水车辆,移动式喷雾机,适时喷雾降尘;施工土方开挖后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覆盖;施工场界设围墙;对水泥等物资加盖防雨布或室内储存,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施工场地配备车轮洗刷设备,用于进出车辆车轮冲洗;严格限制车辆超载,实行密闭运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墙,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禁止夜间施工,加强管理等。营运期采取交通管理制度以及路面的保养维护、绿化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公路沿线两侧区域的用地规划、项目路面采用低噪声路面(沥青路面)和对受影响的建筑物进行隔声综合处理(设置隔声窗)、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管理等;预留资金,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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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