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民政府(简称“业主单位”)委托****(简称“万物生环境”)对**县大徐镇枫溪公园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调查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现场工作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结果分析。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市**县大徐镇龙溪路与汤鲁线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大致呈不规则图形,占地面积约 6048.86 m 2 。通过谷歌历史航拍图(2005 年至 2019 年)以及人员访谈信息得知,该地块在 2017 年之前一直为农田。现场调查期间,地块土地性质在此期间未发生过改变。现场踏勘期间,场地已建设成****广场(枫溪公园)。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信息,地块未来拟规划作为商办用地使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资料分析在现场调查期间,收集到的地块相关资料如下:
2005 年至 2019 年,地块及周边地块谷歌地图;
**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
**市**县大徐镇枫溪公园地块红线图;
**市******广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市******广场建设项目规划图。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在现场踏勘期间,****政府及周边居民进行了人员访谈,访谈情
况如下:
地块在 2017 年前均为农田,地块性质未发生过改变;
2017 年-2019 年建****广场(枫溪公园),历史上未发生过任何环境事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现场踏勘期间,场地已建设成****广场(枫溪公园),已对民众开放使用。****停车场,面积约 1500m 2 ,为水泥地面;****广场娱乐休闲区,东侧及北侧有长廊环绕,西北角建有公共厕所;其他区域均为公园绿地,种植花木供观赏;广场地面平整铺设有石砖,场地周围铺设休闲步道,场地内无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现场踏勘期间未在地块内发现明显的污染迹象。
结论和建议
本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技术要求对项目地块开展了资料调研、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形成以下结论:
根据此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内未发现明显的污染迹象,地块内也未涉及和发现任何槽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未在地块内发现任何**类和多氯联苯类污染源;
该地块未发现明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