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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7日(10个工作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6000万平方米提产技改项目 | 杭环建评批〔2026〕031号 | 2026.8.24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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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环建评批〔2026〕031****环境局关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6000万平方米提产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副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