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集团下属旭龙公司VAN类商用车(纯电动货车)160份车辆保险年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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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集团****公司VAN类商用车(纯电动货车)160份车辆保险年度采购项目(竞价方案编号:****)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VAN类商用车(纯电动货车)160份车辆保险年度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春鲜 191****9597

4.交付地点:以采购人书面指定地址为准(**范围内)。

5.保单交付:采购人提供车辆明细并完成对应批次保险款项支付后,供应商承诺 24 小时内生成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同步提供电子保单及纸质保单(如有需要),并随附保险条款、理赔指南等资料。

6.不含税上控总价:****240元

7.需求明细:

序号 物资/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品牌 单位 数量 不含税上控单价(元) 备注
1 VAN类商用车(紫象牌HQK5036XXYBEVL1纯电动货车,**时代创富版41.86kWh)车辆保险 保险方案须满足下方所列最低险种及保额要求,低于任一标准为无效响应。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其他附加险种或增值服务,不设上限,不视为偏离。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现行国家标准缴纳 2.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66000元 3.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元 4.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200000元/座 5.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0元/座 10 11529.22
2 VAN类商用车(紫象牌HQK5036XXYBEVL2纯电动货车,**时代创富版53.58kWh)车辆保险 保险方案须满足下方所列最低险种及保额要求,低于任一标准为无效响应。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其他附加险种或增值服务,不设上限,不视为偏离。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现行国家标准缴纳 2.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71000元 3.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元 4.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200000元/座 5.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0元/座 70 12006.19
3 VAN类商用车(紫象牌HQK5036XXYBEVL3纯电动厢式货车,弗迪电池创富版42.34kWh)车辆保险 保险方案须满足下方所列最低险种及保额要求,低于任一标准为无效响应。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其他附加险种或增值服务,不设上限,不视为偏离。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现行国家标准缴纳 2.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64000元 3.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元 4.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200000元/座 5.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0元/座 50 11533.44
4 VAN类商用车(紫象牌HQK5036XXYBEVL4纯电动厢式货车,弗迪电池创富版50.49kWh)车辆保险 保险方案须满足下方所列最低险种及保额要求,低于任一标准为无效响应。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其他附加险种或增值服务,不设上限,不视为偏离。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现行国家标准缴纳 2.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68000元 3.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元 4.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200000元/座 5.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0元/座 10 11533.61
5 VAN类商用车(紫象牌HQK5036XXYBEVL3纯电动厢式货车,弗迪电池创富版42.34kWh)车辆保险 保险方案须满足下方所列最低险种及保额要求,低于任一标准为无效响应。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其他附加险种或增值服务,不设上限,不视为偏离。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现行国家标准缴纳 2.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64000元 3.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元 4.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200000元/座 5.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0元/座 20 12125.32

二、报名及竞价要求

1.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标书代写

3.项目提问及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提问及答疑均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竞价单位自行到电子竞价平台上提问、查看回复。)标书代写

4.报价要求:供应商应以不含税价进行报价。

5.自由报价时间: 2026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至2026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自由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价单位出价,则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如无竞价单位出价则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环节开始时间为(如有):2026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限时周期:300秒。

三、成交原则
1.本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两名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获得70%成交份额,第二成交侯选人获得30%成交份额;若有效供应商仅有1家则该供应商获得100%成交份额。正常履约时双方按上述份额分别签订合同。
2、第一或第二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组织单位有权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递补,递补的成交候选人按其自身成交报价承接全部份额或重新组织竞价。
3.若排名第一或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直实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除不可抗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外),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并将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因系统问题,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无法在竞价平台出价的,请立即联系竞价组织单位处理;竞价结束后再反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因系统问题,导致已报名的供应商不能正常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组织单位有权**竞价时间或终止本次竞价活动,重新启动本项目竞价活动。

3.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问题,在竞价过程中价格填报错误,影响竞价活动正常进行的,组织单位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并将重新组织竞价,重新竞价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4.若供应商存在恶意低价成交后,采用其他方式增加各项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并将其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组织单位:****集团****公司

联系人:黄海霞

电话:0771-****839

邮箱:****@126.com

地址:**市**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

****集团****公司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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