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工食堂经营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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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职工****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纬二路14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49号爱都2415房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职工食堂经营外包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6年7月—2027年6月职工食堂经营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1 996000
合计金额小写: 99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采购标的:****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市市****监督站食堂经营外包服务

合计金额金额: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为确保工作餐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充足的人员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本项目应配备不少于4人的服务团队,其中至少包括厨师长1人,厨师1人,勤杂工1人,服务员1人。供应商应为其工作人员支付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间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 食堂采购的主要食材、米油需提供发票和采购明细清单,采购食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有的荤菜必须采购新鲜的食材,不得使用冷冻食品,包****公司统一制作配送。每周中餐菜品不重复,荤菜要有一个主菜(牛肉、羊肉、排骨、鸡鸭肉、猪脚、鱼、虾、卤菜等),汤要用筒子骨或排骨熬制。供应商于每周五中餐前****办公室审核后在食堂公示。传统节日或二十四节气需提供相应的食品(如汤圆、粽子、饺子、糯米饭、地菜蛋、月饼等)。

3. 食堂用餐人员原则上为本站职工,用餐前需刷脸打卡,用餐采取自助形式,杜绝浪费,如有其他相关人员需在食堂用餐,****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付费用餐,收费标准为早餐不低于6元/餐,中餐不低于14元/餐。

4. 供应商可在食堂销售不高于市场价的预制菜品,****小卖部(商品零售经营活动)。

5.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6. 供应商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7. 供应商每日供餐食品按食品安全有关的规定留样48小时以上,每样食品留样量为100—200克(如政策调整则另按要求执行)并做好留样记录。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人员救治。如经市场监督部门鉴定是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一切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8. 供应商应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按时、按质、按量,注意营养、荤素、粗细等科学合理地搭配,定期更新菜谱,供应商应积极采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的建议,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口味需求,以提高服务质量。

9. 供应商应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对食堂的监督和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与食监、卫监、环保等相关的迎检工作,必须出席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的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如果采购人在检查和考核中认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0. 供应商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具备处置能力,如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停水、停电,无法正常供应餐饮或中毒等其他突发紧急事件,可立即启用。

11. 供应商员工必须按规定体检合格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如在取得健康证后得病,并且病症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供应商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采购人发生任何劳动关系,供应商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12. 供应商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明确相关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供应商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承担食堂卫生管理职责。应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14.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明确相关负责人,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演习,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统一购进的物品必须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批发市场采购,保留进货凭证及物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16. 原则上当天采购、当天使用,条件允许时可遵照相关行业标准适当增加库存量。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饭菜及其他食品,不准销售隔餐、隔夜的食品和过期产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7. 配好的原料要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再进行加工。保证菜品数量和质量。

18. 工作区域的卫生或工作用具、物品,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并消毒。为就餐者提供的公共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

19. 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场地、食堂设备、设施给供应商使用,并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行。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使用且严加爱护,因供应商人为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供应商在没有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

(二)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应商入场前应与原承包商协商处理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设施设备,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设施(包括全部食堂餐具、用具)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厨房抽油烟机设备和管道的清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厨房洗涤用品、餐巾纸、调料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厨余垃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2. 经营期间的水、电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天然气的消耗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每月结算一次。

(三)其他要求

1. 供应商经营期间产生的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和内部员工的劳资纠纷(如有)、员工自身的经济与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包括对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服务对象造成的各种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本项目为费用总包干方式,供应商负责支付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劳保福利、劳卫用品、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务关系与采购人无关,任何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4. 在采购年度内,如本服务合同因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的,解除合同后,采购人将按照综合排序顺序,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采购活动。

2.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应配备不少于4人的服务团队,其中至少包括厨师长1人,厨师1人,勤杂工1人,服务员1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应商入场前应与原承包商协商处理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设施设备,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设施(包括全部食堂餐具、用具)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厨房抽油烟机设备和管道的清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厨房洗涤用品、餐巾纸、调料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厨余垃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2. 经营期间的水、电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天然气的消耗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每月结算一次。

4.其他要求

1. 供应商经营期间产生的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和内部员工的劳资纠纷(如有)、员工自身的经济与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包括对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服务对象造成的各种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本项目为费用总包干方式,供应商负责支付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劳保福利、劳卫用品、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务关系与采购人无关,任何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4. 在采购年度内,如本服务合同因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的,解除合同后,采购人将按照综合排序顺序,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采购活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食堂费用按月支付。采购人按照合同服务期限每月支付83000元。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支付但尚未提供服务的对应月份费用。



收款账户: ****银行****营业部(****:820********099577)
3.预付款保函: 否

不提供预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1 —— 2027-07-31

五、服务地点
****食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①早餐:提供粉、面、馄饨、鸡蛋、包子、馒头、卷子、烧麦、玉米、油条、糍粑、豆浆、稀饭等品类的主食,其中粉、面(至少有一个汤码和炒码)、牛奶/酸奶(伊利、蒙牛、卡士、**等品牌)、凉菜(四个以上)应固定供应。

②中餐:提供三荤一素一汤(汤为熬制浓汤),一种时令水果。

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期间不得因成本、物价等原因降低菜品品质。

③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团队配备履行情况。

食堂采购的主要食材、米油需提供发票和采购明细清单,采购食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购来源可追溯。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供应商经营、独立核算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服务满意度评价,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详见附件。

(6)履约验收标准:

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资格: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强,管理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2)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掺杂使假,制作加工、销售“三无”有害食品,危害就餐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4)供应商拖欠员工工资或第三人货款,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6)累计2个季度满意度评分低于85分。

服务期内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堂供应服务的交接工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食品采购、食品安全、设备使用、费用结算等信息资料,并进行查验、复制或者留存。

2.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场地、食堂设备、设施给供应商使用,并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行。

5.经营期间的水、电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天然气的消耗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每月结算一次。

6.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服务满意度评价,累计2个季度满意度评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在采购年度内,如本服务合同因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的,解除合同后,采购人将按照综合排序顺序,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采购活动。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服务要求”约定的内容,履行食品安全、人员配置、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管理等义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包本项目。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双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存在严重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强,管理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2)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掺杂使假,制作加工、销售“三无”有害食品,危害就餐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4)供应商拖欠员工工资或第三人货款,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6)累计2个季度满意度评分低于85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赵旭 法定代表人: 宇妹
委托代理人: 魏宇 委托代理人: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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