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关于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合同审查事务 |
协助起草、制定、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防范所属单位各类合同签订中的风险;根据业务需求参与内部规章制度规划、起草和审核工作,进行法律审查、把关,配合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项目合同的履约管理工作,及时协助处理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2 |
法律咨询服务 |
为单位业务工作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所属人员个人日常生活中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服务期间每月不得少于1次(每月1天),派出一名律师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坐班,如未达到要求,则按月均摊额扣除相应费用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3 |
非诉法律服务 |
应单位要求,协助参加重要谈判或活动,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审查或准备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审核及修改协议、声明书、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4 |
法治宣传培训服务 |
根据单位业务特点,结合相关法规修订和社会热点,开展法律培训、普法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配合完成“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送法下基层”等活动,提供相应普法宣传和学习资料,制发宣传物品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5 |
专项法律服务 |
以单位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各类诉讼、非诉、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诉讼外谈判、调解等,根据个案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与我部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6 |
其他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
根据单位需求,参与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财务收支、审计纪检合规等事项研究、处理、协调等工作,增加应对的主动性、合法合规性;参与处理单位及所属人员涉及单位利益、人身权、财产权等维权事宜,协助单位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应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
某单位 |
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两年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 15万元 ;
3.最高限价: 15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机关核发、年度检审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近3年****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函;(3)若分所参与响应,须提供总所唯一授权书和总所承担执业责任承诺书,****分所不得同时投本项目。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至 9 月 3 日,每日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省**区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机关核发、年度检审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近3年****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函;(3)若分所参与响应,须提供总所唯一授权书和总所承担执业责任承诺书,****分所不得同时投本项目。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39.com 。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 **省**市**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询价地点: **省**市**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毛老师(报名)/宋老师
办公电话: 0871-****9051
移动电话: 151****9745/195****1025
地 址: **省**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孟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 0773-****276/077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