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体育场馆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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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5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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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体育场馆项目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1、******体育场馆项目,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上午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上午09时00分(招标文件挂网时间满足20天)。标书代写 2、关于赶工费的具体要求:因项目特殊使用需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赛事场地)提出的交付时间节点要求,施工工期只有180日历天,与项目正常施工的合理工期相比,需进行科学的施工组织外,还应采取高强度且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方能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工交付。因此,项目单列的赶工费按167.96万元(含销项增值税),只有在赶工方案合理及赶工措施得力,项目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才能全额计取支付,若项目逾期交付则全部扣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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