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内二期2×135MW机组报废的实物资产及一期已报废未拆除等需报废拆除资产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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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转让****内二期2×135MW机组报废的实物资产及一期已报废未拆除等需报废拆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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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内二期2×135MW机组报废的实物资产及一期已报废未拆除等需报废拆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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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以下简称“**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转让****内二期2×135MW机组报废的实物资产及一期已报废未拆除等需报废拆除资产
资产描述
****资产处置主要范围:2台发电机主机及附属设备(含密封油、定冷水、氢气系统等);2台锅炉及附属设备(含制粉系统、六大风机等);2台汽轮机及附属设备(含油系统、回热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开式及闭式循环水系统等);一期已报废未拆除的构建筑物等;以及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厂房、楼房等构建筑物。
转让标的均按废旧物资残值统一作价转让,不涉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不构成固定资产或不动产产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标的的用途为拆除拆解、回收处置废旧物资。
标的所在地 **省**市**区
标的详情
废旧物资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2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高资镇
法定代表人 申松电
注册资本 582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836068D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华润电力董事会主席专题会会议纪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8-07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披露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备和设施功能因交割界限而导致残缺状况及安装、存放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安装存放现状、数量、附属设备和设施功能因交割界限而导致残缺瑕疵状况为准)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披露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施功能因交割界限而导致残缺状况和安装、存放现状予以受让。 2.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日前参加现场看样活动,且必须对交易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的质量、功能状况、残缺、瑕疵、安装存放现状、界限范围和拆卸要求进行核准;必须知悉转让方不能向受让方提供交易标的看护和受领拆卸、装运施工人员的炊膳餐厨、居宿和办公场所,受让方应在厂区外自行解决;必须明确拆卸装运交易标的规定离场时限等条件,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分析和评估。并须拟定详尽《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未能提供《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和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退回交易保证金、解除本《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3.受让方须按照要求,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其附件等相关文件。并于当日内,与转让方按厂规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安保手续,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确认书》,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费用负责对交易标的进行看护和保管,承担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受让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和完善一切受领拆卸装运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拆卸装运或处置,转让方或转让方授权机构有权对受让方的看护、保管和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全程进行安全及环保监督,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保证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的权益,转让方委托交易机构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受让方应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交易机构指定账号付清交易标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指定账户交纳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 5.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提交《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转让方确认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达账并核准《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后,转让方才予以签发开工令。由于受让方提交的《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过于简单未经转让方核准通过,导致延迟受领拆卸时间不足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转让方签发开工令后受让方才能对交易标的行使受领拆卸装运离场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受让方必须自转让方签发开工令的120个自然日(日历日)前,将交易标的安全拆卸装运离厂完毕,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确认无异后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由于受让方原因未能及时或拖延办理完善交易标的移交受领手续,阻碍交易标的在限期内顺利受领拆卸装运离厂的,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6.受让方未能在转让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的120个自然日(日历日)将所有交易标的受领安全拆卸装运和余泥垃圾清运离场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将有权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中直接扣收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逾期拆除离场违约金,逾期不得超过受领拆卸装运离厂时限的5个自然日(日历日),除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外,受让方逾期超过5个自然日(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受领未拆卸、搬运离厂部分的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且视为受让方同意将未拆卸、搬运离厂部分的交易标的物无偿直接归转让方所有,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如受让方不同意签署,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单方出具),转让方无需退还交易价款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余款,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在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过程中产生的保温棉、收尘布袋、塑料、橡胶、纤维编织类物料和所有余泥、垃圾等三废物料,承担所有费用运出厂区,在城管、环卫部门指定场地分类进行清倒和处理。受领拆卸交易标的拆卸施工过程使用或机体残留的易燃、易爆、酸碱腐蚀性化学危险品和有害(包括油污类)液体等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监管条例》的要求,聘请持有危险品处置相关资质机构,对此类危险品进行分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处置,防止泄漏、伤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受让方必须确保和维护厂区、车间及周边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清洁环保,防止二次污染环境。受领交易标的拆卸施工作业完成后,受让方必须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废弃物和余泥及垃圾清理干净。 8.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文件要求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将标的资产中的发电机组资产用于异地建设等与有关文件要求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用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0.鉴于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拆除作业安全生产等要求,受让方或其委托实施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拆除100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烟囱业绩1个(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上述烟囱采用爆破方式拆除的,******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一级)。 受让方如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未完整提交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证明材料的,须出具书面承诺,保证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具备上述条件的全部证明材料。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实施拆除的,除上述证明材料还须一并提交拆除、爆破业务正式委托合同;上述委托合同及受托单位资质均须经转让方书面审核认可,且受托单位须作为拆除、爆破工作的实际实施主体,不得将拆除、爆破业务以任何形式再行转让、分包或转委托给第三方。 本项目的《资产交易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自转让方审核确认全部条件证明材料合格并出具书面审查合格意见之日起正式生效。 如受让方未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全部条件证明材料,或提交的材料经转让方审查不合格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周井祝-139****6352,李阳-157****3780(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资产处置按 “报废资产按废旧物资整体转让、受让方自行拆除回收” 原则实施,交易标的为全部报废残值。标的的拆除、拆解、清运、场地平整、沟道回填、河堤修复等全部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与安全环保责任。 前述拆除清运工作属于受让方取得废旧物资所有权后的自主处置行为,不构成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的应税服务,双方不存在就拆除服务进行价款结算、开具服务发票的权利义务。
2.受让方必须切实严格遵守转让方所属地有关《生产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国****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转让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交易标的受领拆卸搬运离厂工作安全、有序、如期完成,确保拆除后的煤电机组实施拆零处置,不得异地复建。
3.烟囱、锅炉混凝土框架、主厂房拆除施工可采用爆破拆除法,采用爆破拆除法的必须要有详细的爆破设计,****政府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若采用其他拆除工艺,应做到安全可靠、满足总体拆除进度,并编制专题论证报告,经监理及转让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4.在拆卸交易标的设备前,必须自备足够装储量的桶、缸器具,对设备的油箱、管道等储油装置和机器设备底座及周边积存的油类、剩余的油渣、污水进行装载清空外运处理,经转让方验收确认同意并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施工作业。油类液体及油渣等易燃、脱硝催化剂、树脂、蓄电池以及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旧日光灯管等污染类物质,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所属地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排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承担所有费用,在城管、环卫部门指定场地进行清倒、处置和排放,严禁在厂区、车间、沟渠等场地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或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维护、确保厂区及码头周边和施工现场的清洁环保,若因违法、违规和违章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转让方的扣罚,受让方必须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5.在拆卸切割发电机组和供、输电控制柜前,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确认供、输电系统设施已完全断电后,且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卸或动火施工作业;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相关工作时,如发现不明的电缆、光缆、管道等,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转让方指定联系人汇报,重新核查确定拆除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拆卸主机房内±0.00m以下的所有机器设备须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拆卸。严禁抽拉车间和厂区内所有非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内的地下电缆。
6.受领拆卸交易标的时,为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基本完整,减少产生余泥排放,以不破坏建构筑物混凝土为原则,原则上设备机座以松开固定螺母或使用动火切割方式进行分离。不能以任何方式对车间内、外地下铺设的所有电缆(本次交易标的电缆沟内电缆除外)、线、槽和管道进行抽拉窃取。
7.交易双方约定,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提交《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当日内,交易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看护手续,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确认书》,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费用负责对交易标的进行看护和保管,承担交易标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或转让方授权监理机构有权对受让方的看护、保管和其后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和环保监督,受让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和办妥受领拆卸装运许可手续且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开工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拆卸装运或处置。
8.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应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转让方确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达账,并核准受让方的《拆卸施工安全环保方案》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手续,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签发开工令。自交易标的办理现场移交受领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受领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受让方自转让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在公历120个自然日(日历日)内必须将交易标的全部安全拆卸装运离厂完毕。
9.交易标的移交看护前的所有保管、看护义务等责任及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标的移交接收看护之日起,交易标的所有看护、保管、受领、拆卸装运等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处置风险以及其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在受让方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之前,成交的交易标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对已成交的交易标的进行任何拆卸搬运和移动,受让方也不能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置抵押和处置。
11.受让方逾期受领交易标的而延期撤离厂区,转让方将按每日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标准扣除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作为逾期拆除离场违约金。除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的,超过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离厂逾期时限5个自然日(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受领余下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受让方须同意余下的交易标的物无偿直接归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如受让方不同意签署,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单方出具),转让方无需退还交易价款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保证金余款,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向受让方按成交价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及处置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3.本次转让范围内涉及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严禁二次使用,只能报废处理;拆除前,受让方通知转让方人员现场见证,****监管局要求解体、拍照留底,协助转让方办理特种设备的报废手续。
14.受让方需对施工区域进行硬隔离封闭,封闭高度不小于2.2m,围蔽基础采用预制混凝土块,立柱采用方钢,封闭外衬塑胶草皮或其他材料具体由转让方确认。设置专用进出通道,****公司名称牌。设备拆除工程结束后,围蔽需要拆除,不保留。
15.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16.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且有部分需整体拆除的大件,同时渣土、建筑垃圾、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受让方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160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侯先生;郭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96100转648;020-96100转638:020-96100转620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new.****.cn/;https://www.****.com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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