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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区株雷路河段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增补)-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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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6 |
| 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09 09:00:00 |
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0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25 23:59:59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30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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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区株雷路河段黑臭水体综合理项目(增补)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株雷路河段黑臭水体综合理项目(增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满足的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5米的业绩是否可以为“污水管道业绩或雨水管道业绩或排水管道业绩或中水管道业绩”中任意一项,均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请给予答复! 答:满足要求。本项目资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加急标书代写 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监督单位:****建设局 日期: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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