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实验区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等57条(段)道路红线内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合实验区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等57条(段)道路红线内绿化建设项目已由****合实验区****统计局(****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36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6〕408号、郑港经发投资〔2026〕438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合实验区****管理局****执法局),招标人(代建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实验区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等57条(段)道路红线内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合实验区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等57条(段)建成已移交道路红线范围内。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合实验区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等57条(段)道路红线内绿化景观工程,涉及道路总长约59928米,项目总建设面积约413002.00平方米,包括绿化工程约331623.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行道树种植、中分带绿化、机非分离带绿化、路侧绿带绿化等;铺装及小品工程约81378.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铺装、慢行系统道路、树篦子等。同步建设土方及绿化灌溉工程。
2.5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恭德街(**路-冯庄西三**100米)、凌烟街(**路-通航路)、**路(滨**路-**路)、**路(梁州大道-前程东路)、**湖路(凌腾街-凌腾街东125米)、立言街(远航路-宇航路)、相州街(飞航路-苇航路)、(远航路-大寨路)、义德街(**湖路-采文路)、采文路(梁州大道-**路)、学书路(**路至**路),共计10条道路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始祖路(梁州大道-豫州大道)、**路(始祖路-双楼王**230米)、华夏大道辅道桥下(遵大路-金陵大道)、如云路(港丰路-老s102)、如舞路(港丰路-****社区北门)、重英街(遵大路-港玖路)、南枣岗路(乔松路-重英街)、三英街(重英街-舜华路)、金陵大道(新港大道-梅河路)共计9条道路绿化工程。
第三标段:亳都路(梁州大道-滨**路)、**一路(梅河路-舜华路)、且武路(重英街-舜华路)、滨**路(倚清路-金陵大道)、仓储五街(金陵大道-倚清**)、 雍州路(滨**路-滨**路)、龙七街(园博西四街)(仓储五街-祥里路)、仓储五街(雍州路-仙霞街以西100米)、龙舞北街(龙五街-思存路)、义礼路(龙三街-龙舞北街)(仙霞街-龙五街)、音律路(幸安西路)(龙五街-仙霞街)(梅河路-雍州路)、龙舞路(梅河路-雍州路),共计12条道路。
第四标段:**路(金陵大道-苑陵路)、 孔武路(金陵大道-倚清路)、鹤鸣街(冠莲东二路-淮海路)、鹤舞东街(工业三街)(黄海路-仲景路)、双鹤三街(黄海路至工业三路)、仲景路(工业四路)(工业三街-鹤舞南路)、鹤舞南路(工业四路-工业三街)、华佗中路(工业三路)(双鹤四街-雍州路)、 鹤舞东街(工业三街)(淮河路-望湖路)、冠莲西三路(工业六路)(鹤舞东街-霄鹤西街)、望湖路(冠莲西二路)(鹤舞东街-霄鹤西街)、 鹤展路(工业五街)(工业六路-淮海路)、鹤鸣街(**路-工业十二路)、鹤园西街(工业四街)(工业十路-**路),共计14条道路绿化工程。
第五标段:韶华路(孔武路-**路)、雁行路(新港八路)(孔武路-孙武路)、倚清路(孔武路-滨**路)、时珍路(工业五路)(双鹤四街-梅河路)、时珍路(工业五路)(生物科技二街-雍州路)、鹤园东街(生物科技四街)(淮海路-梅河桥南端)、鹤首北路(公园北二路)(电子科技一街-孙武路)、紫鸾街(电子科技二街)(淮海路-公园北一路)、轩鹤南街(生物科技一街)(工业十一-**路)、八千中路(工业九路)(梅河路-双鹤五街)、瑞莲中路(彩鹤街-梁州大道)、彩鹤街(生物科技二街)(工业十一路-**大道),共计12条道路绿化工程。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10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提供不低于50万元发****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平台》****政府网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1被列入**或**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1.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1.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1.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7.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1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合实验区****中心(http://www.****.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电子标服务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不同标段招标文件请分别下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7日0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合实验区****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合实验区****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省**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兴瑞汇金国际9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郝先生
电 话:0371-****0311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学彬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荣、罗亚峰
地 址:**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曹荣、罗亚峰
电 话:0371-****5115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9628
电子邮件:****@126.com
202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