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锂电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东环路工程答疑纪要(第4次)[第(4)次答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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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锂电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东环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三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市锂电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东环路工程(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做出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1.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闽建[2024]9号文执行,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问:2.根据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执行。

问:3.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4.请补充补充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档、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作为答疑纪要附件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查阅。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上述文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10项第7.1.4条款修改为:标书代写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中的“表14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的序号第1-20、27-30、33-43、162-167、171、194-195、271、285、287-293、298-304、329-330、353-360、370-372、381、426-435、442-443、448-449、485-496、502-505项;“三、设备”中的第3、6、8-11、13项。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三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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