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船机停靠点进出道路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465,869.15
项目地点: **市**区**北路668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9-03 09:30
评审地点: **市医药高新区华润万象城双子塔东塔52楼评标室
采购单位: **省灌溉动力管理一处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 199****8132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27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9-03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12)、(13)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