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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26
| 项目名称 | 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永****镇裕丰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800 |
| 建设单位 | 裕丰村 | 法定代表人 | 吴振华 |
| 联系人 | 兰铭立 | 联系电话 | 177****007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6.12 | 环保投资(万元) | 7.0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6-09-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处理站位于**镇裕丰村,****政府0.5公里,总占地面积2.1亩,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机房、值班室等部分组成,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量可达300立方,可处理镇区范围内各站所及所有农户的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污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管护到位,实现了无害化排放。****处理站周围约5公里铺设分流管网,****社区及裕丰一组二组,做到全面收集,地下管网采取雨水、污水管道分离的建设模式,实施雨污分流治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站采取分流管网措施后通过地下管网采取雨水、污水管道分离排放至南沟 | ||
| 承诺:裕丰村 吴振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裕丰村, 吴振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