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507号1号楼一至十四层房产八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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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星海街道**十六路507号1号楼一至十四层房产八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60.9802 万元(首年)
****开发区星海街道**十六路507号1号楼一至十四层房产,一层配套用房693.75㎡,二层至十四层19667.0968㎡,合计20360.8468㎡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27
2026-09-09
****开发区星海街道**十六路507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8906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330号,权利人:****。规划用途:仓储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服用地/交易中心等。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是。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麻寿彭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5****7109
联系地址 ****开发区**五道227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60.980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为260.9802万元,前四年年租金不变,第五年起递增3%,第五年至第八年租金不变。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出租用途 仅限居住使用,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方支付首年租金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至百位数),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装修免租期:2个月。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装修免租期优惠,应全额支付装修期内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出租房屋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租期未满一年不得变更签约人,标的物原则上不得对外分租。标的物一层配套用房693.75㎡,二层至十四层19667.0968㎡可分为两个主体,如需对外分租的,经出租方同意后,需要承租方另外追加提供相应主体的超过一年租金费****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且承租方需对分租户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产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租,但租期满一年以上经书面申请并通过出租方审核后可变更承租方。 11.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2.竞买单位或个人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3.承租方对房屋进行整体布局调整、装修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于完工后对房屋进行房产安全鉴定,将报告提交出租方存档。 14.标的成交后,竞买人需在合同履约期间承担电梯维护、消控相关责任与费用,费用根据实际承租面积占用整体项目比例测算。 15.标的成交后,竞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东应提供履约担保,对竞得人合同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6.承租方与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18.房产以现状出租,竞买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承租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提供公告日之后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为准。) 3.意向承租方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作自然人担保,均须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提供公告日之后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为准。)意向承租方及担保人****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本公告日之前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报告中存在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视为不合格;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65.2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8月2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9日下午5时止。 3、报名、咨询地点:**市江滨东路1****中心****拍卖行。 4、资产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906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11:00)。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应女士 电话 0577-****8906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公司 联系地址 **市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王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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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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