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制菜冷链加工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汽车吊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编号:****
****承建的 ****预制菜冷链加工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 ,经公司批准,需要租赁汽车吊 4台 ,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设备(材料)需求数量 |
预计租期 (月) |
计价方式 |
计价单位 |
数量 |
|
| 单位 |
数量 |
|||||||
| 1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6 |
台班 |
元/台班 |
120 |
| 2 |
汽车吊 |
50T |
台 |
1 |
6 |
台班 |
元/台班 |
20 |
| 3 |
随车吊 |
25T |
台 |
1 |
6 |
台班 |
元/台班 |
95 |
| 4 |
汽车吊 |
35T |
台 |
1 |
6 |
吨 |
元/吨 |
300 |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3、验收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二、报价要求
1、所报价单价包含机械设备租金、人工、燃油、送达指定地点的设备运费、进出场费、安装调试费、配合移位、维修保养、赶工、安全生产措施、管理费、增值税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对没有报价的项目,视为已含在单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租金结算对账周期为月,次月1日至5日为双方上月机械设备租赁对账的对账期,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账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作为租赁款的支付依据。****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月租赁款总价额的80%,剩余20 %的租赁结算款待合同履约完成并办理合同结算协议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分批交付,接到订单通知后3天内,必要时须根据甲方项目实际施工进度提**场安排施工。
五、交货地点
****预制菜冷链加工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施工现场(**省**市**区九****社区**大道东侧A3-1地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6年8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31日17时00分(**时间)登录通购网(https://www.****.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八、询比采购响应
2026年8月27日09时00分开始至2026年9月2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询比编号)+供应商名称”。标书代写
九、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9.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9.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n)、通购网(www.****.com)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单位
****纪检工作部
十二、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采购人:****
联系人:刘安臣
电 话:177****1793 邮箱:****@163.com
联系人:张印攀
联系电话:188****4180
异议联系人:杨丽华
电 话:0851-****9061 邮箱:****@163.com
****
报价单
****
****预制菜冷链加工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部:
贵司发来的关于 ****预制菜冷链加工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部 所需 租赁4台汽车吊 的询比采购公告(编号:****)已收悉,我司完全响应询比公告中所有商务技术条款,并报价如下表: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设备(材料)需求数量 |
计划开始 使用日期 |
预计租期 (月) |
计价方式 |
计价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
| 单位 |
数量 |
||||||||||||
| A |
B |
C=A*B |
|||||||||||
| 1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2026年9月 |
6 |
台班 |
元/台班 |
120 |
||||
| 2 |
汽车吊 |
50T |
台 |
1 |
2026年9月 |
6 |
台班 |
元/台班 |
20 |
||||
| 3 |
随车吊 |
25T |
台 |
1 |
2026年9月 |
6 |
台班 |
元/台班 |
95 |
||||
| 4 |
汽车吊 |
35T |
台 |
1 |
2026年9月 |
6 |
吨 |
元/吨 |
300 |
||||
| 合 计 |
4 |
||||||||||||
备注:营业执照扫描件附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 (是或不是)中小型企业。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我方中标,并****公司所在****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逾期未提供,****公司在合同签订时不属于中小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