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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期间如受让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享有 0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受让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3.受让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标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4.项目中若存在原租户自有设备,产权归原租户所有。若中标方与原租户非同一主体,设备可由原租户拆除,或由双方协商接手。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