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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
二、采购单名称:********水厂活性炭再生服务项目
三、首轮应答截止时间:2026-09-01 08:35加急标书代写
四、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五、采购执行单位:****
六、采购执行人:刘汉斌
七、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3****0856
八、竞谈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1 | 活性炭再生|再生后的活性炭指标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碘值≥700mg/g,强度≥85%,亚甲蓝≥140mg/g,粒度占比:≥8目和≤30目的均不超5%,绝干活性炭可再生回收比例>85%,水分≤5%,灰分≤20%)。 | 58 | 吨 | 13 | 2026-09-01 | ****水厂 | **** |
九、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废活性炭转移至乙方合法储存地点,转移结束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再生活性炭,甲方收到货物并由具备权威检验资质的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且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月内付款。
十一、其他内容: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具备活性炭再生利用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需具备核准经营废活性炭处置再生资质)。 (3)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4)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事业单位除外)。 (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事业单位除外)。 (7)提****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