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分行拟组织酒类招待用品项目的集中采购,****分行酒类招待用品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二次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1.品牌型号:
拟采购白酒4种,分别是六三五三盲品王酒(53度酱香型)、汾酒青花20(53度清香型)、**老窖特麯酒(60版)(53度浓香型)、剑南春水晶剑(38度浓香型)
拟采购红酒2种:勃艮第丘干红葡萄酒(13%vol)、奔富 Bin 28(14.5%vol)
2. 规格:
白酒每500ml,采购单价不超过500元;红酒每750ml,采购单价不超过500元。签订框架协议,负责2年内****各分支机构酒水类采购。供货范围包括**市区(**区、**区、高新区)、**市、**自贸区、**区、**区、**区,由此产生的运费(包括非我行原因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具体内容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调整确定。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含失信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欠税公告、经营异常等记录);
6.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7.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8.供货范围:********分行同城各行部,以及辖属**、**、**、**、**的分支机构);
9.成立时间3年(不含)以上,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
10.供应商不存在与我行**的不良行为纪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报名。
12.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等绿色资质证书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三、特定资格要求
1.上述4款白酒品类的原厂直营供应商或一级代理商、经销商或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注:代理商、经销商需持有原厂出具,明确授权区域及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或提供向原厂或代理商进货凭证及对应代理商的授权链条。
2.供应商须至少持有以上4款白酒中的1款及以上的合格、有效的授权书或授权链条。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酒类经营。
4.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经营能力,禁止外包。不允许挂靠、转包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授权仅包括原厂直接授权或者品牌的一级代理商、经销商授权,原厂直接授权的需提供授权书扫描件;一级代理商授权的须出示厂家给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及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扫描件。
四、相关说明
1.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2.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3.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4.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五、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及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
2.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完整的授权链条扫描件,并提供自有仓库照片。
3.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内容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4.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重点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3,以EXCEL方式提交)及附件3 备注栏中要求的上传资料。
六、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9-03 00:00:00(**时间)。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31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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