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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自驾代步车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南****社区**园路241号公交综合楼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项目行业分类 | 公共电汽车客运 |
| 公开方式 | 公开 |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推动公交业态向“交通+场景+服务”多元转型,我司拟采购10台自驾代步车投入运营。 | ||
| 公告名称 | 自驾代步车采购 |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8-27 09:00 至 2026-09-07 10:30 | ||
| 公告内容 |
代步车采购 |
||
| 标段名称 | 自驾代步车采购 | 标段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1600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壹拾陆万元整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本次项目拟采购10台自驾代步车,投资总金额160000元(含税),按税率13%计算,则不含税总金额141592.92元,税金18407.08元。(本次采购按不含税价格设置控制单价及总价,并按不含税响应总价进行评审)。 | ||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交货期(天) | 10 | ||
| 交货期说明 | 如未按需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驾代步车交付的,供应商应承担需方相应停运损失,以300元/车/天的标准计算,损失天数起始时间由需方书面通知为准。因采购单位原因导致的延后,不计入停运损失。 | ||
| 招标/采购范围 | 1.供方保证所供自驾代步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设备交付时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确保设备性能、外观处于良好状况,满足运营需求。 2.供方保证自驾代步车性能、外观处于良好状况,对性能、外观状况差于良好水平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若自驾代步车出现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无法继续运营,应负责维修或更换,以保证需方使用地对自驾代步车的使用要求。 3.质保期要求:自驾代步车核心部件电池、电控、电机、充电机质保期为3年;其他各类连接部件质保期为1年;轮胎等易损耗件质保期为0.5年。质保期自车辆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应对质保范围内出现的故障、损坏免费开展维修或更换,保障自驾代步车安全稳定运行。 4.若管理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车辆外观升级等需求,供方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旧车回收及置换工作,并按要求更换指定新款自驾代步车。自车辆正式投入使用当日起计算折旧,车辆预计使用年限3年(36个月)。车辆升级对应的应付价款按照同期市场合理价格执行,升级项目、费用明细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折旧及升级车辆价款核算公式如下: (1)旧车折旧费用=旧车采购价÷36个月×实际使用月数 (2)升级车辆应付金额=升级车辆价格-旧车折旧费用 5.10台自驾代步车须在需方指**期(另行通知)送达**指定地点交付,违约扣300元/车/天。 6.供方需全面负责办理自驾代步车审验等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办理,保障需方的正常运营。 7.若集团后续推出自驾代步车管理平台,供方需无条件配合做好系统切换及数据转移工作。 | ||
| 资格条件 |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2.响应人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3.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响应无效: 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人需承诺接受采购数量的灵活调整,若我司调整采购数量,不得单方面提高单台设备报价或降低服务标准。 5.供应商观光游乐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或品牌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材料:厂家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或品牌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8-27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09:0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09: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2 09:0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7 10:3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南****社区**园路241号公交综合楼304办公室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7 10: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南****社区**园路241号公交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福****车管所东侧梅林巴士保修楼 | |
| 联系人 | 张工 | |
| 联系电话 | 0755-****5845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仅在**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其它相关采购流程未在本平台实施,与本平台无关。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如项目需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在缴纳前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等信息,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答复。
3.平台客服热线0755-****899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