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县五经富镇第七村新能源快速充电桩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市**区东升街道环**路以南、**路以西综合楼2号201;中标(成交)价:234,475.4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县五经富镇第七村新能源快速充电桩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五、评标委员会名单:评标委员会名单:李银銮(推选为组长)、陈伟妹、刘圳、谢创丰、林魏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本次采购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最低收费为: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不足最低收费的按最低收费收取。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1)投标报价由低者;2技术得分高者。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一位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综合得分名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公司236,309.****.353******公司234,804.****.102****234,475.****.201第一成交候选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曾先生,189****19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省**市榕****酒店西侧汉逸楼1幢8号4楼联系方式:张女士,066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