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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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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渝****广场产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项目名称****发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发改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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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高新南区,北临南四路、南临府前路、西接**大道、东临**山,以南十二路为界线共分为南北两段,涉及公园绿地等若干地块(具体以最终业主方确认的实际范围为准)。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2万平方米,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生态工程、配套建筑全专业工程、道路工程、环境氛围照明工程、驳岸工程、场平管网工程、市政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户外家具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等。其中北段规划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水域面积约为8.5万平方米,水系长度约2300米,宽度约30~100米;**1处配套服务用房,面积约80平方米;**绿道约1660米、道路约1530米;跨**梁3座,总长约78米。南段规划面积约为77万平方米,**1处配套服务用房,面积约80平方米;**绿道约1640米;**多处足球场;在场地内进行生态复绿。(具体以业主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2026年8月底开工,2026年12月底整体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则相应建设工期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以完成用地报批后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招标人有权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投标人提前完工。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2.4招标范围:本标段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设计工作内容包括: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全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验收配合阶段。设计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设计、绿化设计、配套建筑全专业设计(含泛光、内装、幕墙等全专业)、景观构筑物设计、桥梁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设计、雕塑小品及户外家具设计、湖区防渗及水生态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给排水设计、环境照明设计、强弱电及智能化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室内外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设计、车位划线及交安设计、室外设施设备美化设计、**溪河道工程设计等场地内一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邻市政道路的统筹设计工作。水、电、气、讯等市政接入需根****政府要求预留相关接口及通道,并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按要求提供所有设计成果,负责各项设计汇报资料及汇报工作,配合完成项目报批报建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设计范围内需要的安全性试验,负责施工全过程设计驻场、巡场及设计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出具驻场、巡场报告,负责出具施工全过程设计变更并建立变更台账、负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7施工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生态工程、配套建筑全专业工程、道路工程、环境氛围照明工程、驳岸工程、场平管网工程、市政工程、强弱电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包括正式电及通信网络的通道建设)、桥梁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户外家具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最终以业主单位审核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2.8项目**模式: 2.8.1设计费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 2.8.2**工程费:项目建设期内,投标人按月上报进度产值,建设期进度款按审定产值的80%计取,其中投标人应在支付前向招标人提交当期产值,经监理人、招标人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审定产值(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5%支付,其中民工工资款项根据《宜人社〔2021〕25号文》及《宜人社〔2021〕28号文》等文件规定,将审定产值(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优先支付至民工工资专户(即审定产值*(1-**工程费中标下浮比例)*15%)。**工程费余款及资金占用费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或正式交付使用后(整体竣工验收是渝****广场产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具体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时间或整体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两者先完成时间为准)由招标人根据结算审核金额,在付费期内按年分期付费(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其中: 付费期:不低于5年(含),由投标人竞争填报,投标人需在投标函附录中填报项目付费期年限。 (2)**工程费余款资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a.**工程费余款资金计算基数为确定的结算审核金额减去截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对超出结算金额25%的进度款支付部分,需根据中标工程下浮比例按照3%额外下浮费率进行修正)并扣减质量保证金后: 假设**工程费结算审核金额为a,截至竣工验收之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为b,质量保证金为c: **工程费余款计算基数=a-b-(b-a*25%)/(1-3%)+(b-a*25%)-c 在最终**工程费结算金额a审核未完成前,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并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初审金额为计算依据(如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初审未完成,则以施工图预算评审金额为计算依据;如施工图预算评审未完成,则以招标人初审的结算金额为计算依据),减去已支付工程款后为支付依据。在结算审核结束后,根据审定的工程费按合同约定利率,对应付的工程费及资金占用利息与前期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部分进行清算后按实支付。 b.**工程费余款资金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或正式交付使用后(整体竣工验收是指渝****广场产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具体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时间或整体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两者先完成时间为准)第12个月月末开始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付费期内按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支付**工程费余款,每一个支付周期按照365天计算。 (3)资金占用利息计算及支付方式: a.建设期不考虑资金占用利息。 b.**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率最高不超过3.60%(含),由投标人竞争报价。 **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或正式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整体竣工验收是指渝****广场产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具体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时间或整体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两者先完成时间为准),以中标年综合利率为依据,按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计算利息(不计复利),支付节点与上述**工程费余款支付节点一致。即:当年支付利息=(**工程费余款计算基数-付费期内累计支付的**工程费)*中标的年综合利率/365*资金实际占用时间。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付费期,在付费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前支付**工程费余款,且不承担因提前还款而致中标人发生的其它成本费用。在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不再计取的同时,对提前支付部分的工程**费,根据提前支付的时间按额外下浮率计算后抵扣招标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付费期前三年(以竣工验收之日起计)采用提前支付方式支付的建设费用,根据中标工程下浮比例按3%额外下浮比例修正计算,三年之后采用提前支付方式支付的建设费用,根据中标工程下浮比例按2%额外下浮比例修正计算。 假设期初**工程费余款为a,本期应付**工程费为b,本期实付**工程费为c(c>b),期末**工程费余款为d: d=a-b-(c-b)/(1-额外下浮率) (5)质保金支付方式:在缺陷责任期(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届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无息支付,质保期起算时间为项目实际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之次日起算。 2.8.3招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有权选择按以下模式替换本公告第2.8.2款中规定的支付模式进行后续支付,招标人已明确发函要求切换支付模式的,以招标人函告第7天为切换时间节点,从该节点时间起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资金占用利息:项目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时间或整体正式交付时间,两者以先完成时间为准)后,中标人完善结算审计资料编制,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基本达到送审条件后,招标人按工程完成实际产值不少于60%,不高于80%的比例向中标人支付进度款;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并收到相关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建设费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结束并收到相关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尾款。 招标人采用该模式进行后续支付时,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资金占用利息,且不承担因提前还款而致中标人发生的其它成本费用,中标**工程费按额外下浮比例3%修正调整后,再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即: 假设中标人中标**工程费报价为a,采用该模式付款修正后的**工程费为b,b=a-(1/(1-3%)-1)*a 2.8.4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按期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或无法按期正式交付使用,可按照实际完成项目产值,分批次按上述支付模式进行支付,具体事宜由招标人、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2.8.5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建设过程中支付。 该工地需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创建环保绿色示范工地,投标人应编制环保专项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根据评审通过后的环保专项方案实施并超出常规环保措施所投入的费用,招标人可给予相应补贴。 2.8.6 招标人有权按2.8.2和2.8.3条中最低比例支付工程款,投标人须予以接受并予以响应,不得以工程款支付比例为由,延后开工、延迟建设进度及延期竣工节点,投标人应统筹做好资金准备,相关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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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建设能力;设计单位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占地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或**工程费在95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可为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标书代写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费在9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标书代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7 00:00 至 2026-09-01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16 09:00。标书代写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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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信息、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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