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镇、三江镇共4宗土地使用权(含地上经济作物)分别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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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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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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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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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镇、三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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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土地面积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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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国用 (2008) 第 008094 号地块 |
226007.71㎡ (约339.01亩) |
****499.00 |
****499.00 |
2522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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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市国用 (2008) 第 008096 号地块 |
123147.28㎡ (约184.72 亩) |
330430.65 |
330430.65 |
660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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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市国用 (2014) 第 003322 号地块 |
191,773.14㎡ (约287.66亩) |
504033.35 |
504033.35 |
1008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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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琼(2022)**市不动产权****526 号地块 |
144,779.86㎡ (约217.17亩) |
358634.51 |
358634.51 |
717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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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按年度支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后续每年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30日内足额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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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元) |
按对应地块成交首年租金全额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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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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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一)标的1:**市国用 (2008) 第 008094 号地块招租 本标的土地为划拨性质,证载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证载面积为226007.71㎡(约339.01亩),系本次招租面积。本标的全部为盛产期荔枝,灌溉设施齐全,目前有荔枝约12683株,树龄 25 年(盛产期);仅可按现状园地用途使用,不得变更用途。 (二)标的2:**市国用 (2008) 第 008096 号地块招租 本标的土地为划拨性质,证载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证载面积为125861.61㎡(约589.91 亩),本次招租面积为123147.28㎡(约184.72亩)。 ****种植园地(种植区)约123.90 亩,含荔枝约1962 株为25年树龄;石榴约2265株为7年树龄;柠檬约608株为6年树龄。仅可按现状园地用途使用,不得变更用途。其余空地约60.82 亩。 (三)标的3:**市国用 (2014) 第 003322 号地块招租 本标的土地为划拨性质,证载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证载面积为220,517.94㎡,本次招租面积为191,773.14㎡(约287.66 亩)。 1.****种植园地(种植区)约230.66 亩,含荔枝约2815株为20-25年树龄;槟榔约583株为23年树龄;柠檬约833株为6年树龄;沉香约651 株为6年树龄。仅可按现状园地用途使用,不得变更用途。其余空地约57 亩。 2.沉香暂未产生稳定收益,未纳入本次租金评估范围。租赁期内该类作物达到盛产期并形成持续经济效益时,招租方将依法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租金价值评估,相应调整剩余租期租金,承租方须予以配合。承租方不得因该类作物暂未计租而不履行管护义务,恶意损毁或怠于管护造成作物死亡、灭失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市场评估价值赔偿,并按根本违约追究责任。 (四)标的4:琼(2022)**市不动产权****526 号招租 本标的土地为划拨性质,证载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证载面积为546,468,.88㎡,本次招租面积为144,779.86㎡(约217.17 亩)。 1.****种植园槟榔约1638株为1-4年树龄、另约2511株为25年树龄;石榴约286 株为1年树龄、另约2179株为7年树龄;香蕉约720 株为1.5年树龄。仅可按现状园地用途使用,不得变更用途。 2.槟榔幼苗、石榴幼苗暂未产生稳定收益,未纳入本次租金评估范围。租赁期内该类作物达到盛产期并形成持续经济效益时,招租方将依法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租金价值评估,相应调整剩余租期租金,承租方须予以配合。承租方不得因该类作物暂未计租而不履行管护义务,恶意损毁或怠于管护造成作物死亡、灭失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市场评估价值赔偿,并按根本违约追究责任。 详见评估报告琼睿泽评报字〔2025〕第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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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 限用途 |
按现状园地用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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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 项说明 |
(一)土地用途风险 所有地块证载用途均为监教场所用地(划拨),本次按现状园地用途出租;在租期内因国家、**省及**市政策调整、土****监狱工作需要、国有资产统筹调配等原因需收回土地的,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土地及地上全部作物、附着物、配套设施一并无偿收回(含承租方经审批改种、新增的作物和固定配套设施),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二)作物现状风险 作物数量、树龄均以林业调查报告与现场现状为准,评估机构仅作抽盘核实;意向方报名前须自行现场踏勘,成交后不得以作物数量、长势与资料不符为由主张调租或解约。 (三)作物改种管理风险 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换、改种地上原有经济作物,不得以作物老化、产量下降为由随意砍伐损毁现有作物。确需改种的,须严格履行书面申请审批程序,改种品种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农业产业政策,不得违反土地用途管制要求。 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种、砍伐原有作物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逾期未恢复的,视为根本违约,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改种不调整本项目约定的租金标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减免租金或**租期。 (四)未计租作物收益调整说明 本次挂牌租金底价仅对应纳入评估范围的盛产期作物收益权,未包含槟榔幼苗、石榴幼苗、沉香等暂未产生稳定收益作物的价值。上述作物是否达到盛产期并形成持续稳定经济收益,由招租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现场核验认定。经认定达到收益条件的,招租方将依法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租金价值评估,追加该部分作物对应的收益权补充租金,原有已纳入评估的土地及作物租金标准保持固定不变,承租方须予以配合。 未纳入租金评估的幼龄作物等,随土地一并移交管护,招租方不额外收费;租赁期满后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毁、移除。承租方不得因该类作物暂未计租而不履行管护义务,恶意损毁、管护不当造成作物死亡、灭失的,或者擅自将作物挖出、变卖销售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市场评估价值赔偿,并按根本违约追究责任。因台风、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作物死亡的,不归责于承租方。 (五)准入合规风险 承租方须对提交的身份、股权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若隐瞒涉外背景、境外人员任职 / 控制等情形,一经查实,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全部法律责任。 (六)安全管理风险 标的位于监教场所用地范围内,承租方须接受并配合属地安全管理检查,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七)不可抗力风险 评估结论未考虑台风、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影响,租赁期内此类风险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金不予减免。 (八)转租违约风险 本项目标的为监教场所划拨用地,为严格落实场地安全管理要求,本次出租全程禁止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及租赁权益变相流转。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或以**经营、委托管理等名义变相引入第三方经营的,一律视为根本违约,招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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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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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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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 文号 |
**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琼睿泽评报字〔2025〕第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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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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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000G****54355 注册地:**省**区三江镇 法定代表人:罗运舟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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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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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机关****监狱土地出租事宜的复函、****管理局****管理局)委员会2025年第6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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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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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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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地居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大网站截图,核查是否存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情形、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核查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异常;****银行资信证明/ 存款证明 ,余额或月均余额不低于对应标的首年租金底价的 100%;自然人提供人行征信报告;全部主体签署信用承诺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或重大违规经营情形,一律取消竞租资格) 3.专项准入限制 鉴于标的土地证载用途均为监教场所用地,为符合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本次竞租严禁以下主体参与: (1)外籍自然人、**区、**区、中国**地区自然人; (2)境外(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境外资本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境内企业; (3)存在涉外背景、境外人员任职或实际控制的主体。资格审核阶段将对报名主体的身份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任职人员等进行全面核查,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直接取消报名及竞租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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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相关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补足;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同时与招租方签订《无涉外背景及安全管理承诺函》。未按规定时限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最终竞得价一次性足额支付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结清全部费用且按约定完好返还标的(含地上经济作物、配套设施)的,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欠缴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应付款项,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5.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开展农业种植、果品经营,享有全部经营收益;有权使用现有配套设施。 (2)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严格按园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种植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全面负责作物日常管护、病虫害防治、防风抗灾,不得恶意砍伐损毁作物;承租方应对地上所有作物履行常态化管护义务,保障作物正常生长,不得怠于管护、恶意损毁或擅自移除;未纳入租金评估的幼龄作物达到收益条件后,承租方须配合招租方开展第三方评估、租金调整及补充协议签订工作,不得拒绝或阻挠。租赁期内确因经济作物自然老化、产能持续下降需改种其他经济作物的,承租方须提前一个月向招租方提交书面改种申请,明确改种品种、种植范围、技术方案及实施周期,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改种不得改变土地园地农业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改种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改种形成的新作物租赁期满后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监狱工作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土地及地上全部作物、附着物、乙方经审批改种新增作物、固定式设施一并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投入、作物损失、经营预期收益等。严格遵守监教场所用地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活动;自行承担全部生产经营成本、税费及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损失;承担租赁期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本次租赁标的一律不得转租、分租,不得以**经营、委托管理、以标的权益抵债等任何形式变相流转租赁权益。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流转的,视为根本违约,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就超出保证金部分的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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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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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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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以每个标的为单位进行,本项目标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承租方承担。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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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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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和招租方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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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市**镇、三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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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2026年8月27日至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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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竞租人须在2026年9月9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招方审核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资格审核通过后,**产交所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招租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若意向承租方方资格未审核通过,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审核未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截图;提供“信用中国”(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或重大违规经营情形以及承诺符合境内主体准入要求,无境外资本、人员控制或任职情形(承诺书); 6.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存款证明 ,余额或月均余额不低于对应标的首年租金底价的 100%。个人提供:人行征信报告; 7.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 8.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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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交易双方签约后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补足;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经济作物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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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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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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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 ****8007,交易一部符女士****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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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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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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