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宣传标识更换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标的
名称:****更名宣传标识更换项目
内容:因学校更名,对校园内发光字、宣传展板、标识标牌等进行更换
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视为废标
二、项目单位:****
三、采购方式:网上询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7日下午3:00前(**时间),逾期视为放弃。
2.报名地点:**** 总务处
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9****9595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标书代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本次询价服务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中标选取方式
有效最低价中标,若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最先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原宣传标识拆除、垃圾清运、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项目响应及时性,确定中标服务商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需求完成供货并满足使用要求,发光字可根据生产时限安装。
3.报价单要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标书代写
附件 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