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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国家公园﹒乐学**”工作住房的报名资格审核,下列新生符合“国家公园﹒乐学**”工作住房申请条件,现将名单以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教育局教育科联系,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将组织公开抽签配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育局教育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8月24日-8月27日。
3.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259
4.房源咨询电话:0570-****176
“国家公园﹒乐学**”工作住房
审核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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