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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革**塞利普村配置户用光电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内容
革**塞利普村配置户用光电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革**塞利普村配置户用光电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375.99万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代理机构主要职责:1.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2.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3.处理质疑与投诉;4.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归档;5.其他与招标相关的服务工作。标书代写
四、比选报名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相应专业人员、设备及服务能力,熟悉**自治区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规定;
3.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采购类)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4.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5.****财政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6.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对我方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做好保密措施,严禁将各类资料进行复制或在互联网上进行传输;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报名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三年承揽与本次项目相似业绩;
3.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4.企业监管平台备案证明;
5.提供裁判网截图、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缴税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6.原则上比选报名材料需法定代表人到场上报(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内任一一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如无则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除附在报名资料内外需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7.****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证明;
8.报价不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有下浮按百分比体现;
9.企业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本企业公章及骑缝章,装订成册(注:形成目录、标记页码)并装入密封袋内加盖密封章。
特别说明:所有参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未按要求密封、签章、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资料的递交
1. 投标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4日,地点为****106办公室。标书代写
2.参选单位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擅自撤销、修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破损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属于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中选单位最终服务内容、服务费用、违约责任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2.中选单位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违法分包。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项目办106办公室
联系人:周杰
电 话:188****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