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条件
本项目为S376曲政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S376曲政线****路段。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标志标线提升方案:针对标线磨损严重、标志标牌缺失、老化处,根据相关规范重设标线,重建或**标志标牌;
2.波形护栏提升方案:针对部分高填方无波形护栏防护路段,增设波形护栏防护。
3.排水设施提升方案:针对部分过镇路段边沟排水措施不齐全问题,增设盖板边沟,与现有盖板边沟相接,形成完整的排水体系。
4.路面提升方案:对现状破损的路面,进行必要的挖除修复。
5.本项目总投资为697.2372万元。其中**费为584.7348万元。
(三)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四)比选方式说明:合理低价中标法
三、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招标方案拟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协助处理招标异议及咨询、组织开标、协助评审、发布中标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提供采购咨询、组织报名、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配合完成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招标代理人、评标专家、投标人)及中标单位清廉告知谈话、研判等全过程录音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及备案。标书代写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并资料归档备案止。
四、资格要求
(一)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在“****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中心****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等);
(四)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七)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八)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具有主要业绩方面能力,提供近三年(以比选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往前计算三年)主要业绩(至少有2个项目);
(十)具有报价函(报价超过控制价则作废),且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与其他文件同时递交;
(十一)具有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十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报价
(一)控制价:42660.00元。
(二)报名时由业主提供相关资料。
六、评审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由****分局非政府****小组中抽取****小组,****分局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下,比选小组成员对参选单位的资格、信誉、业绩等其它方面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选取报价得分最高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选单位。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8:30至2026年9月3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分局(地址:**省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东路48****分局4楼403生产股)参加报名,经办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企业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
八、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加盖单位公章及材料密封)标书代写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4日08:30至17:30,地点为:****分局(地址:**省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东路48****分局4楼403生产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九、参选结果公布
****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jt.****.cn/hnsglglj/)。
十、补充事宜
(一)招标代理单位实行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制,其法律责任告知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1个)提交比选人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被告知人于2026年9月4日签署2份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被告知人要求及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6个月社保清单、组织任命法律文件等身份证明佐证材料,并于当日与光盘(1个)一并递交招标人保存。如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名捺印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的后果。
十一、联系人
陈工,电话:0898-****1357。
附件1: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
附件2:合理低价法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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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1: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docx |
| 相关附件: | 附件2:合理低价法计算方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