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438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203号
成文日期: 2026-08-27
关于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203号
关于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德府函〔2026〕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德胜镇新店村。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6年德胜镇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共包含2个子项目,1、2026年德胜镇新店村段上至段背排水沟**工程:**高0.4米,宽0.4米,长120米的排水沟。高0.6米,宽0.6米,长80米的排水沟;2、2026年德胜镇新店村新店组涵管**工程:**双壁波纹管共75米,波纹管周边硬化,铺设钢筋,拆除原破损水渠及修复,周边环境提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1.5万元。其中1、2026年德胜镇新店村段上至段背排水沟**工程投资约5.8万元;2、2026年德胜镇新店村新店组涵管**工程投资约5.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10.7万元,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