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邵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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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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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6/8/27 10:21:40

各建设、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为持续规范全县房屋建筑、****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整治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虚假投标、违规评标、干预插手招投标、监理招标违法等突出问题,依托**省 机器管招投标 大数据预警系统,结合近年全省查处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现集中通报7起代表性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督促各方主体及潜在招标人、投标人严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红线。

一、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一:**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1、案情概况 **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总投资3.2亿元,设计合同显示设计费196万元。该项目未按照新发改社【2015】122号文件规定实施公开招标,直接由**新****公园管理处发包给**省农林****总院承担该项目设计工作。直接指定单位承接,属于典型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招标违法违规行为。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建法(2018)24号)有关处罚标准,2022年11月28日****建设局对**新****公园管理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初将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案例二:****医院救治提升装修工程
1、案情概况 ****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1420万元,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装饰工程和其他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中介机构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医院救治提升装修工程未按照新发改社【2020】79号文件规定实施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金202.32万元,合同金额201.2万元。2021年3月12****医院与供应商**县****公司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编号:****)。****医院救治提升装修工程属财政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单位混淆法律适用规则,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未报批采购方式,违规采用竞争性谈判,刻意规避工程招投标监管,程序违法。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建法(2018)24号)有关处罚标准,2022年11月22日****建设局****医院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9月13日将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案例三:**县****服务中心整体改扩建项目
1、案情概况 **县****服务中心整体改扩建项目,整体改扩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投资1600万元。新发改社【2019】74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和装饰工程全部采用委托公开招标。****保健院未按照新发改社【2019】74号文件实施公开招标,违规采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2021年4月29****保健院与供应商******公司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编号:**财采计【2021】000037)。**县****服务中心整体改扩建项目属财政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单位混淆法律适用规则,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未报批采购方式,违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刻意规避工程招投标监管,程序违法。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建法(2018)24号)有关处罚标准,2023年2月27日****建设局****保健院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9月13日将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案例四:**县湘春路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1、案情概况 **县湘春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道路长404.322米,宽24米,合同显示总投资额424.67万元。该项目未按照新发改投【2019】235号文件规定实施公开招标,****开发区****公司发包给****公司进行承包施工。直接指定单位承接,属于典型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招标违法违规行为。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建法(2018)24号)有关处罚标准,2025年3月26日****建设局****开发区****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5年4月30将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案例五:**县七秀路道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1、案情概况 **县七秀路道路延伸段建设项目,延伸段长1481.37米,宽40米,合同显示总投资额1404.19万元。该项目未按照新发改投【2017】159号文件规定实施公开招标。2019年4月会议纪要明确,**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直接规避招标,将该项目直接发包给****公司进行承包施工;2019年7月请示及2019年12月签约,****开发区****公司后续通过变更业主的方式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两公司应作为共同违法主体一并处罚。直接指定单位承接,属于典型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招标违法违规行为。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湘建法(2018)24号)有关处罚标准,2025年4月25日****建设局对**赛****集团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开发区****公司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5年4月30将该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案例六:**县县**南片区现代停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停车场)项目监理

1、案情概况 由**赛****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 **县县**南片区现代停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停车场)项目监理 未按照新发改投【2022】161号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4451.23万元,其监理单位的确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获取,但建设单位将本应公开招标的整体监理项目拆分为**县县**南片区现代停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停车场)项目等,并以四万元监理费用直接指定**方珺****公司对 **县县**南片区现代停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停车场)项目 进行监理。直接指定单位承接,属于典型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招标违法违规行为。

2、违法依据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3、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2026年6月16日,******执法局对**赛****集团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6年7月1日将该问****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

二、案件暴露突出问题

1、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拆分规避招标、监理服务不招标等问题。

2、采购方式适用混乱,程序合规意识缺失:部分建设单位****政府采购适用边界,对装修、改造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工程公开招标法定流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违规规避工程招投标监管,项目采购程序严重不规范。

3、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极易滋生权力寻租绕过公开招标、直接指定**单位,完全排除市场充分竞争,无法通过竞价节约财政资金,易造成工程监理、施工费用虚高、国有资金浪费;同时人为定向输送项目业务,为相关人员打招呼、利益输送留下操作空间,廉政防控漏洞突出。

4、从业人员合规意识薄弱,中介机构未履职把关:部分工程咨询、代理机构(如涉事监理单位)明知项目应当招标,仍接受直接委托承接业务,未主动提示、拒绝招标人违规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对拆分项目、直接委托的违法后果认识不足,主动配合违规操作。

5、行业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不足: 同类应招未招、拆分规避招标案例多次通报,但部分单位未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存在 重项目推进、轻程序合规 错误思想,重进度、轻监管,屡现同类违规问题,惩戒警示效果未充分落地。

三、工作计划

1、压实招标人第一责任 总投资在法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严禁拆分项目、直接委托。

2、强化中介机构与监理企业行业自律管理 督促招标代理、全过程咨询、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合规审查义务,主动拒绝招标人拆分项目、直接指定承接单位等违规要求;严禁监理企业接受无招标程序委托、参与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投标,对违规承接项目的中介机构依法从严处置。

3、加大联合惩戒与追责力度 对查实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虚假投标主体,依法处以罚款、市场禁入、信用记零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干预招投标的问题线索按各级文件要求一律移送纪检监察;对涉嫌犯罪的问题****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警示提醒

各单位及潜在投标人务必对照本次通报案例全面自查自纠,在建、待建在法定公****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核查招标程序、计费合规性、投标企业资质。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坚持 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建设局

**县建设****办公室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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