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琦****公司申请的“**琦泉生物质发电一期项目”建设工设计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大寺镇北部湾林木产业园。
二、地类(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三、调整内容如下
(一)本次调整仅涉及A地块,B地块不涉及调整,拟在A地块建两栋单层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厂房3456.00㎡,2#厂房4536.00㎡。占地面积分别为1#厂房3456.00㎡,2#厂房4536.00㎡。建筑高度、消防高度分别为1#厂房10.15米,2#厂房7.65米。拟建1#****结构厂房,2#****结构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1#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2#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一级。
(二)调整后总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①全厂区:总用地面积为133807.2㎡(合200.7亩),容积率0.70,建筑密度47.60%,建筑物占地面积63688.00㎡,计容总建筑面积92988.50㎡,总建筑面积60373.50㎡。②A地块:项目用地面积107140.53㎡(合160.71亩),容积率0.63,建筑密度42.04%,建筑物占地面积45038.33㎡,计容总建筑面积67687.00㎡,总建筑面积41311.00㎡。
四、公示地点
******局规划公告栏(**市育才路49号)。
(二)项目现场。
******局网站(http://www.****.cn/zfxxgk/qbqzwgkpt/qbqzrzyj/fdzdgknr/ghxzxx/)。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局工程规划股(联系电话:0777-****625,邮寄地址:******局207室,邮编:5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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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