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审批
福建-宁德-霞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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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60232H钟小强
陈韶宇**省**市蕉**
**路4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县
经度:120.****0961,120.****8641,120.****8159,120.****8425,120.****3865,120.****7741,120.****303,120.****9217,120.****1139,120.****8329,120.****8911,120.****4094,120.****8826,120.****6344,120.****7999,120.****7372,120.****5572,120.****8012,120.****9678,120.****6393,120.****944,120.****7215,120.****7959,120.****135,120.****6469,120.****2712,120.****2673,120.****6542,120.****4733,120.****8649,120.****121,120.****7319,120.****4251,120.****8369,120.****7397,120.****3973,120.****4394,120.****4149,120.****7055 纬度: 26.****0295,26.****664,26.****5714,26.****0682,26.997897,26.****4653,26.****4151,26.****7942,26.****9779,26.****5238,26.****6302,26.****8778,26.970869,26.****7111,26.****7603,26.****5298,26.****6433,26.****8015,26.****1877,26.****6139,26.****3145,26.****526,26.****3171,26.****7899,26.****0712,26.****511,26.****2387,26.****1145,26.****0835,26.****2808,26.****0395,26.****3963,26.****7248,26.****5146,26.****0729,26.****9506,26.****2912,26.****0946,26.****0128****环境局
2025-03-13
宁环评〔2025〕9号
12570
215****
913********060232H******公司
913********3926218**鑫鼎****公司
913********476645P2026-06-02
2026-07-302026-08-26
http://www.****.cn/html/main/col63/2026-07/30/202********344****35367_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10kV变电站工程 ****110kV变电站,本期2台主变(#1、#2),容量为2×50MVA,远景3台主变,容量为3×50MVA,主变户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110kV出线2回,远景110kV出线3回。 (2)**牙城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牙城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楼内预留位置扩建2回110kV间隔。 (3)**牙城~**I、II回110kV线路工程 本项目线路路径全长约23.09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1.79km,利用110kV牙赤/牙陇线四回杆塔已建2回线路路径长约1.28km,**双回路电缆线路约0.02km。(1)****110kV变电站工程 ****110kV变电站,本期2台主变(#1、#2),容量为2×50MVA,主变户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110kV出线2回。 (2)**牙城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牙城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楼内预留位置扩建2回110kV间隔。 (3)**牙城~**I、II回110kV线路工程 本项目线路路径总长23.02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1.678km,利用已建110kV牙赤/牙陇线同塔四回线路其中上层两回备用线路路径长1.282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6km。
线路路径局部微调,线路路径总长减少0.07km,其中**双回路减少0.112km,利用已建110kV牙赤/牙陇线同塔四回线路其中上层两回备用线路路径增加0.02km,**电缆路径增加0.04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磁:优化线路设计,线路架空高度应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等要求,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m;当11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及跨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7m。 生态:①涉及闽东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禁止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等;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和施工临时道路宽度;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项目涉及****杨梅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架空线路施工,应满足森林公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不砍伐线路通道,不在森林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排放至森林公园内。 ②涉及公益林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公益林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随意占用公益林。 ③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应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应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修复。 ④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施工行为,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噪声:(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水环境:(1****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架空线路施工时,禁止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2)项目拟用海域位于**县松港街道利埕村北侧海域,项目塔基用海面积为0.0746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5779公顷,施工用海时对用海面积以及平面布置进行进一步优化,在满足用海需求的同时,尽量节约用海面积以及海域**,减少占用海域面积,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严禁向海域内排放污水和垃圾,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用海可能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得外排。 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采取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回用,不得随意堆放。 大气:(1)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围挡,易扬尘的施工物料运输、存放过程应采取遮盖、密封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洒水、喷淋,最大程度防止施工扬尘。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行期:(1)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做好附近居民的安全宣传。 (2)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同时加强维护,确保运转正常,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变压器应采用独立基础,并设置减振基础。电磁:优化了线路设计,线路架空高度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等要求,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21m,满足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m的要求;当11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及跨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为18m,满足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7m的要求。 生态:①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涉及闽东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严格落实了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未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等;严格控制了施工区域范围和施工临时道路宽度,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进行了绿化,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涉及****杨梅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架空线路施工,满足森林公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未在森林公园内新立杆塔,减少砍伐线路通道内的林木,未在森林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废水外排、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情况。 ②涉及公益林范围的塔基工程严格落实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公益林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随意占用公益林。 ③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应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及时生态修复。 ④开展了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施工行为,未发生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噪声:(1)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轻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经现场调查,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情况。 水环境:(1)经现场调查,****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架空线路施工时,未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水源保护区内,未向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2)本项目施工用海时对用海面积以及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了塔基位置,远离了海岸滩涂,满足用海要求,节约了用海面积以及海域**,减少占用海域面积,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未向海域内排放污水和垃圾,采取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了项目对海洋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3)合理安排了施工时序,未在雨季土建施工,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未外排。 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未随意堆放。 大气:(1)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了施工围挡,施工物料运输、存放过程采取了遮盖、密封等措施,定期进行了洒水、喷淋,最大程度防止施工扬尘。 (2)经现场调查走访,施工期未发生扬尘扰民,未收到投诉的。 运行期:(1)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划定了电力保护区,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变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在醒目位置已设置警示标识,并加强了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1)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划定了电力保护区,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变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在醒目位置已设置警示标识,并加强了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部分措施有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2)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4)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公司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了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公司每年均开展“六五”电网宣传活动,开通了95598热线公众参与平台,在环评和验收阶段依法依规公开了项目信息,本项目调试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若后期运行过程中收到环保投诉,将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2)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委托******公司开展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3****公司已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本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在批复后5年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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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站内**1座化粪池,变电站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主变 **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110kV变电站四周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低噪声主变 **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昼间噪声为50.2dB(A)~58.0dB(A)、夜间噪声为44.8dB(A)~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110kV变电站四周声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处昼间噪声为50.2dB(A)~57.8dB(A),夜间噪声为43.7dB(A)~48.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10kV变电站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牙城22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110kV变电站、牙城220kV变电站站内设有垃圾箱,变电站门卫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10kV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容积为25m3),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110kV变电站本期已设置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主变下方和散热器下方均已设置了集油坑,集油坑与事故油池通过排油管道连接。事故油池、集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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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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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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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变电站周围土地、变电站、塔基、电缆管廊施工临时用地等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7)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①塔基采用钢管杆塔基,基础采用灌注桩单桩基础,施工栈桥采用钢管桩基础布置,减小对滩涂**的占用和生物栖息环境的占用面积。 ②对用海面积以及平面布置进行优化,在满足用海需求的同时,尽量节约用海面积以及海域**,减少占用海域面积,以减少对海域自然现状的改变。 ③工程施工和运营期严禁向海域内排放污水和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涉及的养殖围塘在施工期进行临时征用,采用干法施工,其他区域采用低潮露滩施工,项目施工扰动产生悬浮泥沙对海域水环境影响很小,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项目用海风险可能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8)闽东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提醒施工人员要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避开鸟类迁徙越冬季节,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利影响; ②禁止施工人员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取土,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临时占地布设具有合理性; ③因地制宜选用合适的铁塔和基础,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尽量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土石方的开挖量,从而减少对线路走廊内、塔基区林木的砍伐及破坏;塔基施工主要采取人工开挖方式,塔基开挖后根据地形修建护坡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④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施工过程中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针对塔位不具备进场施工道路需修建简易道路的,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 ⑤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 ⑥施工期杜绝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⑦使用林地批准后,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防止施工过程中扩大林地使用面积,加强对周边生态的保护,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护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⑧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架线施工优先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以减少破坏植被;采用高跨设计,尽量减少塔位周围以及影响施工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若砍伐林木,应对砍伐的林木实行占补平衡,恢复至施工前原有植被相当的水平; ⑨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以减缓对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不良影响; ⑩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完成后,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对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物种入侵,定期进行生态监测,及时掌握生态保护和恢复状态。 (9)****杨梅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架空线路跨越****杨梅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不在其中新立杆塔。施工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不砍伐线路通道,不在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临时占地布设具有合理性,优先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修建临时施工便道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随意弃置,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运输单位运送至指定收纳场地,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排放至森林公园内。 (10)公益林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提醒施工人员要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公益林的不利影响; ②禁止向公益林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③因地制宜选用合适的铁塔和基础,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尽量减少对公益林内土石方的开挖量,从而减少对线路走廊内、塔基区林木的砍伐及破坏;塔基施工主要采取人工开挖方式,塔基开挖后根据地形修建护坡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④使用林地批准后,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防止施工过程中扩大林地使用面积,加强对周边生态的保护,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护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国家级二级公益林的影响; ⑤穿越公益林区域架线施工优先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以减少破坏植被;采用高跨设计,尽量减少塔位周围以及影响施工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若砍伐林木,应对砍伐的林木实行占补平衡,恢复至施工前原有植被相当的水平; ⑥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以减缓对穿越公益林的不良影响; ⑦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完成后,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对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物种入侵,定期进行生态监测,及时掌握生态保护和恢复状态。(1)项目施工前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开展了环保教育,提高了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变电站施工临时用地均位于站址征地红线内,****电站利用站址西侧的现有道路运输,****电站利用站址西南侧的现有道路运输,输电线路塔基优先利用了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到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未在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了植被覆盖较少的区域堆放土石方,并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了苫布; (6)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电站周围土地、塔基处、电缆管廊施工临时用地等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7)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①塔基采用钢管杆塔基,基础采用灌注桩单桩基础,减小了对滩涂**的占用和生物栖息环境的占用面积。由于原位于海域滩涂范围内的两基杆塔调整了位置,新塔基位置现位于海域陆地范围,塔基周边有现状道路可以利用作为施工道路,无需设置施工栈桥。 ②对用海面积以及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了塔基位置,远离了海岸滩涂,满足用海要求,节约了用海面积以及海域**,减少了占用海域面积,减少对海域自然现状的改变。 ③工程施工和调试期未向海域内排放污水和垃圾,施工过程中调整了塔基位置,避开了养殖围塘,采用低潮露滩施工,建设单位采取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活动未对海洋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8)闽东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管理,施工人员保护了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选择在适宜的季节施工和选择了对环境**的施工方式,避开了鸟类迁徙越冬季节进行架线施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利影响; ②施工人员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取土,塔基开挖的土方随挖随填,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同时施工临时用地选择在植被较少的地方布设; ③因地制宜选用合适的铁塔和基础,根据地形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土石方的开挖量和对线路走廊内、塔基区林木的砍伐及破坏;塔基施工主要采取人工开挖方式,根据地形修建了护坡和排水沟,防止了水土流失; ④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严格控制了施工区域范围,施工过程中优先利用已有道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并严格控制**施工道路的宽度; ⑤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未在雨季土建施工; ⑥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向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的情形; ⑦本****林业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详见附件6),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施工过程中未扩大林地使用面积,并加强了对周边生态的保护,采用撒播草籽和工程护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⑧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架线施工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以减少破坏植被;架空线路采用了高跨设计,减少塔位周围以及影响施工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对砍伐的林木实行了占补平衡,恢复至施工前原有植被相当的水平; ⑨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了绿化,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减缓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不良影响; ⑩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采取了单独收集和存放,用于了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完成后,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对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本项目进行了生态监测,编制完成了生态监测报告,正在恢复中。 (9)**杨梅岭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架空线路采取了多次一档跨越**杨梅岭省级森林公园,未在森林公园内新立杆塔,同时增高铁塔高度,减少了砍伐线路通道下的林木,未在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选择在植被少的地方布设了临时用地,跨越段优先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并严格控制**施工道路的宽度。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未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未随意弃置,开挖的土方全部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由相关运输单位运送至指定收纳场地,经现场调查,未在杨梅岭省级森林公园内发现外排施工废水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情况。 (10)公益林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管理,施工人员保护了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选择在适宜的季节施工和选择了对环境**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公益林的不利影响; ②经现场调查,未向公益林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的情形; ③因地制宜选用合适的铁塔和基础,根据地形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减少对公益林内土石方的开挖量和对线路走廊内、塔基区林木的砍伐及破坏;塔基施工主要采取人工开挖方式,根据地形修建了护坡和排水沟,防止了水土流失; ④本****林业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详见附件6),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施工过程中未扩大林地使用面积,并加强了对周边生态的保护,采用撒播草籽和工程护坡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公益林的影响; ⑤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架线施工利用无人机放线方式,以减少破坏植被;架空线路采用了高跨设计,减少塔位周围以及影响施工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对砍伐的林木实行了占补平衡,恢复至施工前原有植被相当的水平; ⑥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了绿化,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减缓了对公益林的不良影响; ⑦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后期用于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完成后,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对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本项目进行了生态监测,编制完成了生态监测报告,生态恢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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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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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做好附近居民的安全宣传。 (2)运营期**110kV变电站和牙城220kV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限值,居民区线路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非居民区(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kV/m。 (3)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同时加强维护,确保运转正常,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变压器应采用独立基础,并设置减振基础。 (4)**110kV变电站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牙城220kV变电站运营期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限值,其余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1)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划定了电力保护区,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变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在醒目位置已设置警示标识,并加强了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110kV变电站和牙城220kV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限值,居民区线路电场强度小于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非居民区(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小于10kV/m。 (3****电站选用了ONAN油浸自冷型低噪声主变压器,根据主变铭牌,主变声级不大于60dB(A),同时加强了设备维护,确保运转正常,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变压器采用了独立减振基础。 (4)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110kV变电站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牙城220kV变电站运营期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限值,其余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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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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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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