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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审批字〔2026〕127号
临****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朝贸易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临恒创城投请字〔2026〕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是推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市康养行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是弘扬**文化的需要,是扶贫攻坚的需要,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朝贸易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朝贸易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临****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市大湖街道,西至中朝贸易产业园,**现状农用地,南至三道沟河,北至县道091,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占地面积2611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仓库1栋、厂房2栋、食堂1栋。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5885.74万元。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组成,****政府专项债券1250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3385.74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临****集团有限公司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管理部门规定实施项目,符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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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