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1504场)
受****委托,****(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出库能力(吨/天) |
|
**** |
主库区 |
4左区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1267 |
77.8 |
57.6 |
0.7 |
11.9 |
0 |
1.5 |
0 |
正常 |
17.7 |
150 |
| 4右区 |
1268 |
77.7 |
57 |
0.5 |
11.9 |
0 |
1.3 |
0 |
正常 |
17.2 |
150 |
| 合计 |
|
|
|
|
|
|
|
2535 |
|
|
|
|
|
|
|
|
|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 **** |
主库区 |
7 |
** |
2026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2535 |
75.0 |
44.0 |
1.0 |
13.5 |
0.8 |
2.0 |
5.0 |
正常 |
18.0 |
150 |
264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
2.出库费:无出库费。
3.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150吨,****中心出具的《出库通知单》和买方提交的有效提货通知书散装上车,买方出**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的标准执行水分增(扣)量,无杂质增(扣)量。
5.其他要求:①买方仓门自提,计量以卖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基准,买方可现场监秤;②出库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若合同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大于标的数量,超出部分买方需按合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在出库时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③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合同成交后,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因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④买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⑤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级及以上要求,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稻谷入库必检项目符合《**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川粮局函〔2021〕91号”要求。其中:(1)水分含量≤13.5%,每超0.1%扣量0.13%,超14%拒收。杂质总量≤1.0%,超1.5%拒收。到库稻谷买方须整理入库,筛下物由卖方负责处置。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2)黄粒米含量≤0.8%;(3)谷外糙米≤2.0%,超标拒收;(4)互混率≤5.0%,异品种粒≤8.0%超标拒收;(5)重金属镉含量≤0.17mg/kg,超标拒收;(6)无机砷≤0.3mg/㎏(省外购入);(7)黄曲霉毒素B1≤8ug/kg,超标拒收;(8)脂肪酸值(KOH/干基)≤18.0mg/100g,超标拒收;(9)色泽气味正常。色泽气味异常的拒收,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10)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
2.包装要求: 原粮散装,不得使用有污染的车辆和包装物运输。
3.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4.入库条件:过磅单车80吨,入库能力150吨/天。
5.入库验收方式:到库后采购方每车检验,根据质量检验结果判定是否入库,对质量标准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6.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稻谷产地为**,提供2026年《新粮证明》,严禁掺杂陈粮。2.卖方需出具该批稻谷的第三方质检报告。3.成交合同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4.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联系人:周维建,联系电话:136****9866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在不超过四个月轮空期的前提下,于2026年12月02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2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11月02日。
****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11月22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12月02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9月2日14: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市场交易须拨打028-****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29********028109
开户行:农行**市总府支行
(2****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203********100****87591
开户行:****银行****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市上东大街段246****酒店6****交易中心。
九、****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9641(注册报名)财会部:(028) ****8896 交易部:(028) ****9689(挂网) ****3089(交割)****9642(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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