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龙蟠大道188号(**国际商厦)920室
成交金额:29.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包含清单,控制价量、价及变更签证、进度款等造价审核,过程中工程实体工程量确认(含对隐蔽工程工程量确认),参与市场价格询价并确认询价结果,对决算文件审核并出具一审报告等内容。 服务要求:****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并提供跟踪审计报告,跟踪审计单位提供结算一审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CECA/GC7--20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杰、丁慧萍、云先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益诚****公司,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成交单位业绩:滁****基地项目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明湖一幼项目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6.67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
联系方式:055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信亚云谷24栋102室
联系方式:183****3800、182****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3****3800、18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