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体系,拓宽优质供应商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质供应商。****(以下简称“****公司”)将秉持“平等互利、诚信共赢”的原则,诚邀资质齐全、**优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携手**、共谋发展。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品类
蔬菜、水果、肉类(猪肉、牛羊肉等)、禽蛋、干货、米面粮油、米面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饮品、冷鲜禽、水产品(淡水产品、海水产品)、副食品、调味品、腌制品、冷冻品、后厨杂件类。
二、供应商入库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对应经营品类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行业资质。
3、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具备满足经营需求的仓储/经营场地,能够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5、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对应品类供货销售业绩。
6、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本次入库及后续采购公正性的;
(3)与本项目同一品类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项目同一品类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近二年未被****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
9、本次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入库申请。
(二)专项资格条件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具备有效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供货能力稳定,可保障持续供应,满足公司日常及高峰期补货需求。
3、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品牌、品质、性价比优势明显,贴合市场消费需求。
4、供货流程规范、库存管理体系完善,订单响应及时、交货准时,具备规范的退换货处理能力。
5、具有相关品类供货经验,与知名配送企业、商超、社区团购平台**成功者优先。
三、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2、《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如需)。
4、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对应经营品类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行业资质。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仓储/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8、供货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完整合同等证明材料)。
9、“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10、“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11、申请人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四、申报资料相关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三章所列资料顺序整理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办理入库申请的,须额外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募审核。
五、**规则
1、本次征集仅为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征集,我司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库。
2、成功入库不代表获得具体供货业务,仅表明具备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不等同于获得具体供货订单。
3、后续如有实际采购需求,我司将在入库供应商范围内,按照内控管理制度组织比选或询价等,择优确定**单位。
4、入库供应商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约、信用恶化等情形,将予以清退出库。
5、供应商入库后,我司将与入库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入库供应商须预存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入库供应商应确保货品质量合格,不得无故拖延供货、擅自断货。
六、本期入库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七、资料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上述所需资料以电子版(扫****公司指定邮箱:****@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供应商招募】-XX品类-企业名称”,同时将纸质****公司。
地址:****中心行政楼311会议室 ****
联系电话:0551-****5837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入库征集不向意向单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资料等费用。
2、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列入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
3、本公告及后续相关补充信息统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请意向供应商持续关注。****公司不再逐一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4、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2、《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