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2026年8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合技机械)

审批
河北-保定-高碑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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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2026年8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合技机械)
发布时间:2026-08-26


2026年8月2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115****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4000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全本)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燃气用PE管件生产项目

**市

****

******公司

2026年8月26日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900平方米,购置塑料注射成型机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燃气用PE管件3.6万套。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及集气软帘,将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地面清洗及周边地面泼洒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边****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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