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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经营性自建房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根****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桂建村镇〔2026〕3号)文件精神,现我局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自建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反映,联系电话:0771-****576。
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已完**全鉴定但尚未申领房屋安全鉴定补贴的经营性自建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如有申请意愿,可将相关****住建局村镇股。
申请材料如下
1.房屋安全鉴定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
2.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3.申请主体实际出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安全鉴定服务费发票、加盖收款方公章的合规收据、载明交易双方信息及款项用途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回单、微信或支付宝电子凭证等,以及审核部门认可的其他出资佐证材料);
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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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