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通知》(桂民办函〔2026〕39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高效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优质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下:
一、遴选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且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二)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全隐患正在整改中的养老服务机构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参与机构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证书,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一)需明确人员专门负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且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使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二)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9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联系电话0776-****503,邮箱:****@163.com,地址:****三中路1号)。申报表、承诺书及各项证明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2)。
2.工商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健康证明等。
4.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息查询结果,确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通知安排参加正式遴选,届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实。
(三)确定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已入选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库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申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遴选。
附件:1.**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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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