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根据《****年产70万吨建筑环保材料建设项目二期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省**市**县三县岭镇瑶上分场,其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117°23'29",N 28°42'18”。2020年10月,企业自行开展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67.7万吨建筑环保材料(年产腻子粉42.7万吨、特种砂浆25万吨),本次开展70万吨建筑环保材料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产品为年产3000吨建筑水性涂料系列产品及建筑防水浆料系列产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8月委托****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9****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弋环督字〔2019〕41号)。
****于2020年5月8日首次在排污许可申报平台上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但后期由于设备购置及规划等原因,本项目分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2月建成并投产。2020年10月,企业自行开展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67.7万吨建筑环保材料(年产腻子粉42.7万吨、特种砂浆25万吨)。
项目二期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开始调试。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包括一期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其中一期实际环保投资180万元,二期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70万吨建筑环保材料建设项目二期年产3000吨建筑水性涂料系列产品及建筑防水浆料系列产品的生产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二期水性涂料生产工艺较环评阶段进行了简化(取消去离子水制备、加热等工序,改为常温中速搅拌分散),原料种类虽有调整但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且取消加热工序后实际上减少了VOCs产生环节。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动不导致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涂料车间投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汇入15m高的3#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涂料搅拌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汇入15m高的3#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釜和包装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涂料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生活垃圾和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项目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废水
项目无废水排放。
3.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涂料车间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表1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粉尘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DB36/ 2186-2025中表2和表3标准限值要求。
4.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不合格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