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黄河故道**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黄河故道**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科技路东侧**居二期3#商业10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主任 0557-****99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鹿****广场南侧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飞镖 183****9383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皖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县周寨镇北街路西 0102室、0201室 | **省**市**区骆岗街道(**经开区)**路 868号****集团****中心7层 | **省**市**区洪城路2****广场B区B座0904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8.75% (约:****10635.00元) | 98.31% (约:****47428.12元) | 97.75 % (约:****66983.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朱鑫 | 刘广雁 | 杨林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皖134********04714 | 皖134********09597 | 赣136********13327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中 | 宋学强 | 黄茜雯 | |
| 证书名称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士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 ||
| 证书编号 | CS201****0761 AD****00012 | AD****00258 | CS201****1082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59 | 94.98 | 94.88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8月31日 | ||||
| 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 220074.24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县科技路**居办公大楼13层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0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