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新增远机位102号登机口及头等舱航班显示屏项目
(项目编号:****)
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机场新增远机位102号登机口及头等舱航班显示屏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5.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工业商用49寸航班显示屏2台,以及迁移头等舱落地55寸航班显示屏以及贵宾室49寸航班显示屏各1台。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系统接口、技术培训及全套质保运维服务。
6.施工地点:**机场航站楼。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7.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贰拾万元整(CNY200000.00)(含税)。
8.支付要求:(1)明确结算:按合同总价为中标报价作为最终支付依据;(2)支付要求:在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确保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请款函及发票向乙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依据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质保金。
9.设备类型以及技术参数: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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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航显工控机 |
1.CPU:4核主频≥2Ghz; |
2 |
| 2 |
49寸LCD航班显示器 |
1.支持7*24小时不间断使用,背光系统平均无故障使用时间>=50000小时; |
2 |
| 3 |
49寸航班显示支架(头等舱使用) |
适配49寸工业航班显示器;
安装方式为吊装,可微调可视角度;
外观结构简洁轻薄,符合机场头等舱整体风格;
抗震性能满足抗震要求,受力均匀,无变形、松动隐患;
安装位置根据甲方需求现场确认,确保满足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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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4 |
49寸航班显示支架(102号登机口使用) |
参照**机场现有登机口航显支架,需采用同等材质,相同配色样式。安装方式根据甲方需求现场确认,需保证航站楼整体风格一致。 |
1 |
| 4 |
航班显示系统软件 |
航显系统主要用于为旅客和工作人员提供进出港航班动态信息,引导出港旅客办理乘机、候机、登机手续,引导到港旅客提取行李和帮助接送旅客的人员获得相关航班信息等。该系统能够为高效、优质的旅客服务提供自动化手段,保证机场正常的生产运营秩序,****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提升机场形象。
2.航显系统通过分布在航站楼的显示终端设备,提供:值机手续办理引导、安检引导、候机引导、登机引导、到港航班行李提取引导、离港航班与到港航班实时动态信息、向工作人员提供进出港航班的行李输送带的分配信息、可在授权终端上显示气象信息、****公司业务结合,显****公司要求的自由文本信息(包括:寻人、航班特殊通知、航班登机广播等)、广告服务支持等。同时时钟信息也在航显屏中一并显示,替代时钟终端。 3.需接入**机场现有航班显示系统,并且能够确保接入后的正常使用。 |
2 |
| 5 |
迁移安装55寸航班显示屏以及49寸航班显示屏各1台 |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迁移、安装、调试等施工以及相应辅材费用,确保迁移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
10.询比原则: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等其他内容。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6年8月27日12时至 2026年9月2日12时(**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
2.1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31、****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
3.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缴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无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无
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标书代写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2.本项目为公开询比,报价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系统接口、技术培训及全套质保运维服务费用、措施费(含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招标(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3.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在通过资格性评审的供应商中,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8日10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 点: ****市**区**福成机场
3.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密封处加盖公章):
3.1.总报价表(按照附件1);
3.2.单位资质证明: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营业执照正(副)本;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承诺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标书代写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
3.6.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及出资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3.7.相关业绩资料(如有);
3.8.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记录、依法纳税记录(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
3.9.所有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每页盖章或盖骑缝章)。
4.废标条件:
4.1.未提供总报价表(按照附件1);
4.2.未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正(副)本;
4.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未提供承诺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标书代写
4.5.未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及出资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4.6.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
4.7.未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记录、依法纳税记录(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
4.8.报价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每页盖章或盖骑缝章)。
六、询比会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10时30分(**时间)
2.地 点: ****市**区**福成机场
七、网上查询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八、供应商须知:
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
8.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收款凭证。
8.3.合同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反相关责任或不存在需扣除保证金的情形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书面申请函,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函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4.履约保证金因其他原因被扣除,数额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足。
8.5.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8.6.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按询比采购公告文件的规定或者未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7.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路支行
银行账号: 450********300000834
九、对本次询比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银****服务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7****5730
附件:1.报价表
2.评分标准
3.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及出资信息表
4.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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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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