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技术改造项目、**市耿****公司**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8月27日-9月2日
联系电话:0317-****57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技术改造项目 | **** | 肃** | ******公司 | ****位于肃**梁村镇桥城铺村,现状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年屠宰肉鸭1100万只,其中北厂区年屠宰600万只,南厂区年屠宰500万只。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厂区占地面积不变,拆除南厂区屠宰生产线和1t/h天然气锅炉,屠宰车间改为冷库;北厂区占地面积增加至10531.33m2,屠宰车间翻新,拆除旧屠宰生产线,新上屠宰生产线,同时拆除现有1t/h天然气锅炉,更换为2台1t/h蒸汽发生器。****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肉鸭产能不变。项目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中的待宰、挂鸭、控血、烫毛、脱毛、浸蜡、掏膛、内脏处理工序、急宰间、隔离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格栅—调节—气浮—水解酸化—SBR—生物滤池—消毒—出水”工艺,处理能力为600m3/d,****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用于林地灌溉。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病残鸭、不合格肉产品及内脏委外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可食内脏及内容物、肉渣、鸭粪、污泥(含栅渣、废毛、浮油)、废包装、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检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北厂区厂界和南厂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确保周边住户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
| 2 | **市耿****公司**项目 | **市耿****公司 | **市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议论堡镇石村村南大河路东侧。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厂房及厂区,在车间1内设置冲床、抛丸机等机加工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车间2内设置1#热镀锌生产线及2条成膜生产线、助镀液再生设施,车间3内设置2#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力金具配件15000吨、机械传动零部件5000吨。项目投资8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车间一: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车间二:1#热镀锌生产线除锈、助镀液再生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再经密闭间负压二次收集,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加热炉、成膜工序天然气加热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助镀、镀锌废气经集气罩加密闭间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膜生产线除锈、成膜、封闭废气经集气罩加密闭间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水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车间三:2#热镀锌生产线除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密闭间负压二次收集,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天然气加热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助镀、镀锌废气经集气罩加密闭间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m3/d,采用“中和+气浮+混凝沉淀+过滤(砂率+碳滤)”处理工艺,****处理站处理后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标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下脚料、废钢丸、锌底渣、除尘灰、废布袋(抛丸)、锌锭、钢丸、PAC、PAM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除锈槽渣、水洗槽渣、钝化槽渣、助镀槽渣、助镀液再生废渣、除油槽渣、成膜槽渣、封闭槽渣、锌灰、废布袋(镀锌)、氯化锌、氯化铵、润滑油、液压油、片碱、亚硝酸钠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污泥、废滤材、锌浮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酸洗废液厂区不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