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河南-开封-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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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9月0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

**市**五里河镇杞裴公**侧

****

******公司

项目位于**市**五里河镇杞裴公**侧,为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废气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混料工序废气及混料、腐熟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混料工序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省地方标准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不高10mg/m3)。混料、腐熟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引至“密闭管道收集+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 2 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定期外售。本项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1288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一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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