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风电场(变更)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征求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本****风电场变更项目,拟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0MW,采用一机一变布置方案,配套建设16台35kV油浸式箱变,同步配套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工程。
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风电场项目,风机正常运行过程中没有废气、废水、固废产生,不会对区域水源产生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做好运维管理,爱护区域的植被,不乱砍滥伐。建设单位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检修车辆较少,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项目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谷龙220kV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灌、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及道路抑尘,不外排。针对施工及运营期生态扰动,落实生态避让、影响削减、生态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开展植被恢复,提升区域植被覆盖率,修复受扰动陆生动物生境;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落实扬尘、噪声管控;施工固废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满足《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与区域 “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相符。项目贯彻清洁生产理念,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可保障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功能质量。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前提下,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县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附件1 ****风电场(变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反馈对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提倡反馈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及时沟通回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黔南州**县冠山街道****园区****中心二楼2002号-10
联系人:柏先生
电话:0851-****1137
电子邮箱:****32564@qq.com
(2)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水陆源****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0013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8月27日~9月12日。
备注:本次公示同时将通过网络平台、项目所在地报纸、项目周边村镇公告栏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