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媒体运营服务-贵****集团年度策划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媒体运营服务-贵****集团年度策划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媒体运营服务-贵****集团年度策划宣传**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属于具备特殊履职要求的政务公共服务
本项目是****开展公共安全普法、反诈宣传、警务形象塑造、涉警正向引导的专项政务公共服务,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规范社会、普****政府公共职能。项目实施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政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宣传工作纪律,对宣传内容的政治性、权威性、发布合规性、风险可控性设置刚性高标准,和普通商业宣传服务存在本质差异,具备法定“公共服务项目特殊要求” 属性。
二、贵****集团拥有省级独占、不可替代的宣传资质与配套服务体系
贵****集团依****事业单位**日报报刊社运营,****机关媒体系列运营主体,独家持有《**日报》、《当代**》、当代先锋网、天眼新闻客户端省级核心宣传阵地,具备完整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许可资质,拥有直达央级平台专属报送渠道与省市县全域联动传播矩阵。该集团长期深耕全省政法**宣传领域,在**设立规模完备的专职驻站采编团队,搭建成熟**主题年度策划、全媒体内容生产、三审三校风控、涉警协同处置一体化专属运营体系,可完整匹配**宣传规范、年度宣传量化指标与全流程策划宣传服务需求,相关平台**、采编资质、政法宣传运营能力具有省级独占唯一性。
三、市场不存在等效替代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采购实施条件
民营文化传媒企业、商业新媒体机构、****中心均不具备省级党媒官方采编发布资质、全省全域权威传播阵地、央级媒体直通报送渠道,也无成熟适配**宣传的专项策划、风控、标准化内容审核体系。上述市场主体仅能提供基础图文、短视频制作等普通商业服务,无法满足本项目官方权威发声、全省全域覆盖、意识形态闭环管控、全年系统化**主题宣传的特殊公共服务标准,省内无任何可完整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竞争性主体。
四、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情形
结合项目特殊公共服务属性、供应商独占性专属宣传**、市场无等效替代服务商的客观现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采购方式。
综上,本项目公共服务属性特殊、核心宣传**独家独占、市场无等效替代主体,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条件,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唯一承接供应商为****。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路 372 号
二、公示期限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潘若娟
联系电话:0858-****691
联系地址:**省**市钟**路43号
(二)财政部门联系人:欧阳主任
联系电话:0858-****301
联系地址:**省**市**区花渔路14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156****5525
联系地址:**省**市**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