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股)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新增80万件机场跑道专用设备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高新技术经济区航空路111号
环评单位:**绿艾普****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次扩建项目炼胶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成型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与硫化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共用1套“二级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聚氨酯履带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浇注、固化、脱模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次扩建项目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本次迁建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