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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遵****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绿丰****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线路采用双回路架空方式与备用线路共塔向东北出线,至环头湾附近采用单回路线路向东走线,先后途经谢家湾、青口湾、五龙等地,最后在何家湾附近改用电缆敷设方式接入220kV堡上变,形成大炉顶升压站~堡上变1回110kV线路,**线路全长约11.2km,采用电缆+单、双回路架空方式设计,其中双回路架空线路长约3.5km(升压站侧),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7.5km(堡上变侧),进站段(堡上变侧)电缆路径长约0.2km,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电缆截面采用500mm2。全线共设铁塔40基,其中10mm冰区13基(直线塔4基,耐张塔9基),15mm冰区27基(直线塔9基,耐张塔18基)。10mm冰区(五龙~堡上变段,长约8.0km)采用单回路设计,使用1C1X1模块;15mm冰区(大炉顶升压站~五龙段,长约3.2km)中双回段采用110-DC31S模块,单回段采用110-DC31D模块。各模块杆塔均按全方位长短腿设计,悬垂串按I型串布置,呼高范围12~51m,水平档距300~500m,垂直档距400~1000m。本期单回路、双回路为**独立铁塔,不与其他线路共用铁塔。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电缆截面采用500m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评价时段分为建设期、营运期,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生态影响特点,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提出以下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按照: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管理、监测等总体要求进行。 1、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工程的实施必将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应该采取积极的避让、减缓、修复、补偿措施。按照生态恢复的原则其优先次序应遵循“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的顺序:优先采取避让方案,从源头防止生态破坏,包括通过选址选线调整或局部方案优化避让生态敏感区,施工作业避让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洄游期等关键活动期和特别保护期,取消或调整产生显著不利影响的工程内容和施工方式等。优先采用生态**的工程建设技术、工艺及材料等,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减缓潜在的不利生态影响。项目应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施工期要求合理规划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1)避让措施 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同时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宜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并减少占地面积和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施工时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 (3)生态影响防护与修复、补偿、管理、监测措施 本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要求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生态恢复物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生态修复的目标主要包括:恢复植被和土壤,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和土壤肥力;维持物种种类和组成,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生物群落的恢复,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力;维持生境的连通性等。 1)自然**损失的补偿原则: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由于本项目施工和运行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应按自然**损失的补偿原则进行补偿。 2)区域自然系统中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实施后将使局部区域原有自然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因此应采取措施减少这种功能损失。 3)凡涉及敏感地区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涉及需要保护物种地区必须制定补偿措施。 4)设计阶段生态影响防护措施:采取有效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和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影响。优化道路及线路设置,尽量利用已有农村道路、上山小路进行建设,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减少土石方挖填工程量,设置施工挡板。 5)施工期管理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培训,明确施工活动边界,严禁越界施工和随意开辟便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理,对临近敏感区的重点塔基实施旁站监理和加密巡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土地整治,恢复面积不得低于原有水平。 6)环境监测措施:施工**行植被本底调查,施工期间每年生长旺季监测1次,施工结束后连续监测3年(每年1次),监测植被恢复及外来物种入侵情况;施工期间每季度开展1次野生动物监测(重点时段为3~5月和9~10月),施工结束后连续监测2年(每半年1次);对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G21~G22,约132m)及临近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河流等敏感区设置专项监测点位,施工期间每月巡查1次,施工结束后每年监测1次直至生态系统稳定。监测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形成专题报告定期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监测数据作为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 2、土地占用 (1)施工期间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原有道路。 (2)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4)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 (5)加强管控,注意周围地面标识,防止破坏其他军事设施的措施。 (6)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 3、植被破坏 (1)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7)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无人机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土种进行恢复。 (8)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和人抬道路。 (9)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10)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1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地埋电缆等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保护植物,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率。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植被影响较小。 4、野生动物 (1)优化选线与生境恢复 结合线路沿线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充分避让天然林、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区、地埋电缆等临时占地进行生境恢复,恢复植被选用乡土物种,确保恢复后的生境与周边生态系统相协调,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栖息和觅食环境。 (2)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 ①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②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3)强化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或黄昏、夜间出来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施工中要杜绝附近水体的污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对于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管理 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夜间施工灯光容易吸引鸟类撞击,施工期应尽量控制光源使用,对光源进行遮蔽。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1)表层土剥离、储存及管护措施 施工前对塔基及临时道路等扰动区域的耕地、林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根据表土层厚度确定,一般不低于30cm。剥离前应清除地表杂物,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层剥离,表层土(0~20cm)与心土(20~30cm)分开堆放,不得混合,以最大限度保护表层土壤结构。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堆土要求如下:①堆高不超过3m,边坡坡比控制在1:1.5以内,保持稳定;②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断面尺寸0.3m×0.3m),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③表面采用彩条布或防尘网覆盖,坡脚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拦挡高度不低于0.5m),防止表土流失和风蚀;④对于堆存时间超过6个月的表土,应在表面撒播绿肥作物(如紫云英、苕子等)进行保育,维持土壤养分和微生物活性,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下降;⑤堆放期间应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如发现有流失或侵蚀现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照先心土后表土的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确保耕作层厚度不低于原标准,回填后进行场地平整和适度压实。 (2)施工过程中落实先拦后弃的防护要求 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表土就近堆放于塔基施工区,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土石方全部用于基坑回填及基础四周就地平整,实现内部平衡,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