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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变主变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华凯环境****公司 |
| 项目概况 | **变本期扩建1台#2主变及对应进线间隔,容量为1×50MVA;本期不新增110kV出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生态影响(土地占用、植被、野生动物)以及环境污染(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固体废物)。 1.1土地占用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由于本项目的建设,使得部分土地的功能发生了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这种改变占区域总面积的比例非常小。 1.2植被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项目区域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永久占地减少了植被面积与生物量,施工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生长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1)对植被群落结构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变电站外扩区域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现种植有玉米等农作物。工程对植被的破坏仅限于外扩区域及周边少量植被,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周边植被进行恢复,在采取人工植被恢复的措施下,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周边植被群落结构的稳定。 (2) 对珍稀植物及名木古树的影响 通过对沿线林业部门了解和现场调查,工程评价区域多为常见树种,工程影响区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名木古树。 1.3野生动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影响的途径主要为项目建设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施工活动导致野生动物个体的死亡以及施工活动及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产生的驱赶效应,迫使部分野生动物逃离施工影响区域。 本项目施工活动在扩建后的站界内进行,不涉及扰动野生动物栖息地,一般夜间不施工,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暂时性的。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1.4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量很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施工废水中悬浮颗粒物浓度较大,经过临时沉砂池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会对评价范围内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5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区在设置声屏障后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施工场界1m处(即距离声源6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昼间70dB(A))要求,场界外40m处夜间施工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夜间55dB(A))要求。本工程夜间不施工。 1.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时,由于土石方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此外,设备及其他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 在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以及工作人员通勤车辆的使用会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CH、CO、NOx等,但这些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为间断排放。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除。 1.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产生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经站内已有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弃土、废金属件等,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回收点处置。 二、运行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2.1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变电站运行维护活动均在站内,****电站评价范围内陆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10kV****电站****电站,日常仅有警卫人员1人,巡检人员2人,变电站运行期间生活污水量约为0.3~0.9m3/d,变电站已建成化粪池,可满足站内生活污水的处置需求,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本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污水量,项目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2.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110kV****电站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为44.2~47.5dB(A);夜间为42.2~45.1dB(A),最大预测值均位于南侧厂界处,各厂界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值。110kV****电站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昼间为43.3~44.5dB(A),夜间为39.2~41.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电站警卫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电站内的废旧蓄电池、废矿物油。本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蓄电池,所以不新增固废产生量。 (1)生活垃圾 ****电站警卫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随意丢弃,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旧蓄电池、废矿物油 变电站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一般巡视维护时间为2-3月/次,电池寿命周期为7~10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委员会、**部、交通运输部、****委员会令第36号),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危险特性为毒性、腐蚀性(T、C)。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20-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T、I)。变电站站内平时运营期无废旧的铅蓄电池产生,待铅蓄电池需要更换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在需更换变压器油或者发生事故时排放至事故油池,由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见附件7),废蓄电池及废矿物油均不在站内暂存。 2.5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工程电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变电站采用类比监测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输变电工程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本工程按照导则要求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了专题评价,在此仅作结论性分析。具体评价见“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根据类比预测结果,110kV****电站****电站厂界四周及其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由于冷却或绝缘需要,变电站内主变压器使用电力用油,这些冷却或绝缘油都装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一般无需更换(一般定期(一年一次或大修后)作预防性试验,通过对绝缘电阻、吸收比、极化指数、介质损耗、绕组泄漏电流、油中微水等综合分析,综合判断受潮情况、杂质情况、油老化情况等,如果不合格,过滤再生后继续使用),也不会外泄对环境造成危害。但设备在发生事故并失控时,可能泄漏,污染环境,造成环境风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委员会、**部、交通运输部、****委员会令第36号),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T、I)。 变压器事故油形成的油泥、油水混合物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为防止事故时造成事故油污染,变电站内应设置事故油排蓄系统。即根据最大一台设备的油量,设总事故油池,用油电气设备下方设置贮油坑(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管道并与事故油池相连。一旦设备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泄漏的变压器油将渗过下方贮油坑内的卵石层并通过排油管道到达事故油池,在此过程中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然后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变电站内已设置容量为23t(25.7m3)事故油池,已建#1主变绝缘油质量为23t,体积为25.7m3,本期扩建#2主变未招标,参照原有#1主变计算,站内现有事故油池能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容纳最大单台主变油量100%的要求。现有事故油池已设置标识牌。 110kV****电站未设置危废储存间,因危险废物仅在检修时产生,****供电局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检修前3日告知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可以及时外运,无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