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G02217-0072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LG-2007-0256号)内容,该宗地位于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锦龙二路交叉口西北侧,于2025年收回与规划不符的用地后新生成的宗地号为G02217-0075。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位置由“****社区”变更为“宝龙街道”;项目名称由“****中心”变更为“金**宝龙项目(暂定名)”;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规范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由“54833.66㎡”变更为“28484.85㎡”;删除“用地方案号:2007-01D-0041”“建筑容积率≤1.69”。
(二)建筑退线由“高层(主要朝向)≥12米,高层(次要朝向)≥10米,多层(主要朝向)≥9米,多层(次要朝向)≥7米”变更为“一级≥6 米,二级≥9 米”;建筑覆盖率由“≤40%”变更为“≤50%”;绿地率规范表达为绿化覆盖率,指标由“≥30%”变更为“>15%”;建筑高度由“多、高层”规范表达为“多层、高层,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间距由“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规范表达为“满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新增公共开放空间表述“须设置不少于1424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不少于712****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四)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公共通道出入口均变更为“接周边市政道路”;自行车泊位数由“0”变更为“700”;室外地坪标高由“结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规划许可确定”规范表达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同上”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中水/燃气/电源/通讯接口由“同上”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五)删除原备注1、2、3、5条“1、建设用地方案号:2007-01D-0041;2、在申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时须提供经审批的详细蓝图;3、建设工程方案设计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5、原核发的深规许LG-2007-007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备注中新增“宗地号:G02217-0075,宗地代码:440****05008GB00438”;“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充电桩配建比例按《**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修订条款配置”;“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其他未尽事宜须满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
(六)新增其他事项告知栏“节能减排:按照《**市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用地位于**市雨型分区图中的中部雨型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2%,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项目应当按照《**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后期建设过程中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住建部门为准”;“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 BIM 技术应用”;“****停车场所应符合《**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指引(试行)》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用地与深**际安全保护区重叠 5673.33 平方米、与深**际大鹏支线安全保护区重叠825.72 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其余内容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5日止(共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二)实地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展厅
3.******办事处
地址:**市**区冬青路18****办事处一楼展厅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新布路26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马工;联系电话:0755-****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规许LG-2007-025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
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规许LG-2007-025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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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